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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两会期间,人大代表黄细花提出“无条件为非婚生育孩子上户口”的建议,并进一步指出,我国各地对非婚生育行为征收社会抚养费及限制非婚女性人工生育,实质上是对非婚者生育权的剥夺,应当取消相关规定,充分保障非婚女性的生育权及相关权益。该提议受到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各界对此展开了激烈的探讨。长期以来,对于非婚女性生育权的探讨主要集中于生育权属于身份权还是人格权、非婚女性是否享有生育权、是否有必要立法来保障非婚女性生育权等问题。以此为基础,本文结合实地社会调查,借鉴法学、社会学、人口学的一些研究成果,对非婚女性生育权制度进行了探讨,分为四个部分对该问题进行了论述,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案和思路。第一、二部分,首先从生育权的内涵和性质入手,通过对比分析不同学者的观点,回答了什么是生育权这个问题。然后通过案例指出我国目前有关于非婚女性生育权实现的困境和非婚女性生育权保护的严峻性,并从社会、法律等角度论述了非婚女性实现生育权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第三部分,通过梳理和比较域内外相关法律规定,可见通过立法来保护非婚女性生育权是时代发展的趋势,是同国际接轨的必然要求。反观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尚未对非婚女性生育权做出明确的表态,对该权利的内涵、性质等也没有相关的解释。因此,通过比较域内外的相关立法,揭示出域外相关立法对我国非婚女性生育权法律制度构建所具有的借鉴意义。第四部分着重介绍了我国非婚女性生育权的立法保护建议,首先从完善生育权法律制度这个基本框架出发,为非婚女性生育权制度的构建提供依据。然后针对非婚女性生育权的特殊性,提出相关法律制度构建的具体建议。最后在弥补法律缺陷的基础上,从非婚女性生育权的落实为出发点,完善非婚女性生育权的配套制度,以更好地保护非婚女性生育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