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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论文研究的目的:1、试图弥补该问题研究的薄弱,填补法学研究和博士论文的空白。从目前查询和收集到与本课题的学术成果来看,尚未发现专门阐述宽严相济与刑事检察工作的专著。涉及该问题的著述多散见于报刊、论文集等著述中。因此,系统地阐述宽严相济视域下刑事检察工作,对于研究我国刑事政策和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2、总结、归纳、提炼出检察机关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应当走出的二十个误区,提出了检察机关应树立的二十种理念。3、从理论到实践上回应法学界关于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只适用实体法,不适用程序法的观点。4、总结提炼辽源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在羁押场所设立监督巡视员的成功经验。5、针对检察机关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存在的问题提出立法建议和司法改革建议。本论文研究的方法:为全面系统地阐述宽严相济视域下的刑事检察工作,本文将采取以下方法对课题进行系统研究:一是历史分析法。追本溯源,即理清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起源、概念、内涵与检察工作的关系,通过考察过去,说明现在,预测未来。二是比较法。即按照一定标准,对事物的共性进行对照、比较、分类,从而揭示事物本质的思维过程和方法,有比较才能有鉴别。三是实证分析法。即运用检察实践中第一手资料和翔实的数据进行分析,从而得出正确论证。四是系统论证法。即将检察业务工作作为一个系统研究来论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与各个环节的关系及运用。五是辩证分析法。即采取辩证唯物主义的方法,分析论证在检察环节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合理性,特别是把宽与严有机地统一起来,防止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本论文研究内容:本课题以参考文献为基础,结合刑事检察工作实践,廓清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源流,透视其理论基础,锁住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刑事检察工作中的功能定位,认真探索刑事检察工作业务环节如何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基本路径。在本文研究中,重点要解决好以下问题:一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源与流问题;二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理论基础和科学解读问题;三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检察工作中的功能定位问题;四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侦查监督环节中的运用问题;五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公诉工作中的运用问题;六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辽源检察机关的探索与实践。相信本研究成果一定会对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检察工作中的具体运用起到一定的指导作用和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