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本研究在文献综述和调查访问的基础上确立了越南国家三个重点竞技项目(羽毛球、武术和足球)的运动员选材指标体系,参照中国运动员选材的研究思路,对越南国内7个省市12-18岁的2035名运动员进行了身体形态、机能、身体素质、专项和心理五大方面的全面测试,首次在国内建立了以骨龄为准的羽毛球、足球和武术项目选材标准,为越南国家运动员选材的科学化贡献了一份力量。 本研究得到如下结论: 1、越南足球、羽毛球和武术项目青少年运动员骨龄发育的特点如下: 1)越南足球、羽毛球和武术三个项目2035运动员中,发育情况如下:男子早熟型占8.2%,正常型为83.8%,晚熟型占8.0%;女子早熟型占5.7%,正常型为77.9%,晚熟型占16.4%。 2)本文的骨龄测试结果与中国相关的运动员骨龄相比,在早熟、正常和晚熟三种比例上基本相当,但与越南本国的相关研究的结果有很大差距,表现为本文的骨龄测试结果(男子或女子)在早熟型比率上有很大幅度的下降,而在正常型比率上有较大幅度的提高,晚熟型比率基本相当。说明越南运动员的选拔工作在数量和质量方面都取得了新的进步。 3)从男运动员的三个不同项目看,正常型、晚熟型比率相当,而足球项目早熟型比率(12.8%)明显高于羽毛球(6.0%)和武术项目(5.8%);从女运动员的三个不同项目看,羽毛球的三种发育类型的比率与武术的基本一致,而足球项目的早熟型比率明显低(0%),晚熟型比率则明显高(28.1%)。 2、越南足球、羽毛球和武术运动员身体形态、机能和素质特点如下: 1)从身高发育看,三个项目运动员身高突增期,男子为13-15岁,女子为12-14岁。三个项目男女运动员的身高和其他形态指数比一般同龄的越南学生高,但却低于同龄的中国运动员。 2)身体机能方面,越南足球运动员普遍比中国足球运动员的身体机能水平低,表现在肺活量/体重指数和心功指数两个测试指标上;除了男子武术运动员在肺活量/体重指数上的表现明显好于羽毛球和足球运动员外,越南男女运动员在肺活量/体重指数和心功指数两个指标上的水平相当,水平不高且不稳定。 3)身体素质和专项素质方面,如果参照中国同龄运动员的选材标准, (l)越南男子足球运动员四项素质水平只能达到“较差”或“差”水平、专项素质达到“一般”水平;女子足球运动员的情况更差。 (2)不管是男子还是女子羽毛球运动员,其身体素质和专项素质水平均只能达到中国运动员的“较差”水平。 (3)从立定跳远指标上看,武术运动员的运动素质与羽毛球和足球的相当,水平不高且不稳定。(因为没有找到中国武术运动员身体素质和专项素质的评价标准,因此无法与中国运动员相比较。) 3、越南足球、羽毛球和武术青少年运动员选材指标体系及评价方法的建立 l)本研究为三个运动项目建立了较为完善、全面的、综合的选材指标体系,它含盖了五大方面的内容:身体形态指标、身体机能指标、一般运动素质指标、专项运动素质指标和心理素质指标。 2)问卷调查结果显示:绝大多数专家(73.49%)赞同本研究建立的足球、羽毛球和武术运动员选材指标,还有15.66%的专家认为应该在此基础上加以补充。其中,认为羽毛球运动员的选材指标较好的占82.14%,足球为70%,武术的为68%;而认为需要补充的分别为:7.14%、16.“%、24%。 3)本研究将运动员按照骨龄进行分组,建立了越南足球、羽毛球和武术项目男、女运动员12一18岁骨龄选材指标单项评分表和综合评价表,为有关教练员和科研人员进行运动员选材提供了一套科学、客观、方便的评价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