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基层治理是地方治理和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发展、城镇化进程和农村人口流动加快,农村社会正在发生着深刻的转型,客观上要求基层治理方式及体制需要变革。然而上层建筑可能会落后于经济发展的步伐,呈现出一定的滞后性。“难点村”是新时期农村社会各种经济利益与社会矛盾的集中体现,同时也反应出基层治理中乡镇政府主导力度不够、社会组织发展赢弱、村民参与低下等基层治理困境,从而导致农村公共服务提供不足或不均衡,农村社会管理体制滞后。这些矛盾或已成为新时期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进城乡一体化和农村社区发展的瓶颈,制约着基层治理的良性发展。本文以湖北省“难点村”治理工作为考察对象,首先通过分析“难点村”的外在表现形式及湖北省治理现状,同时评述地方政府在“难点村”治理中的主要行为及主要措施,发现“难点村”治理中省、地市级政府存在越位和错位现象,而基层政府的指导力度却不够。其次,从社会客观环境和村庄主观条件探寻“难点村"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最后,从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的角度出发,为“难点村”治理提供治理之道。通过对湖北省的实际考察,本文的主要研究结论有以下几个方面:1.湖北省“难点村”的七大表现形式其实质上是基层社会管理、基层公共服务、村民参与的内容,“难点村”产生的根源是基层治理中这三种能力的欠缺或不足,因此,归根结底,“难点村”的实质也就是基层治理能力的不足。2.“难点村”治理之道需要创新社会管理体制,重新定义农村公共服务和产品的提供,加强村民参与。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村民参与能力得到加强与提升,于基层治理来说,有利于改善村庄的治理现状,应对诸如“难点村”这样的制约基层发展的“瓶颈”,提升基层治理能力;于地方治理来说,农村社会管理体制的变革、农村公共服务和村民参与的加强则从根本上加强了地方治理的能力,不仅可以克服地方治理中出现的各种不足,更能逐步实现村庄善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