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环境下盗版单机游戏的刑法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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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兴起与发展,传统著作权的载体由实体逐步过渡到数字化存储。以数据形式存在的网络著作权既有传播范围广,传输便利等优势的同时也面临着网络侵权的重大风险,利用网络侵犯著作权的情形在互联网上越发频繁,尤其是近年兴起的单机游戏领域成为网络盗版的重灾区。本文以单机游戏作为独特视角,根据侵权行为大概的先后顺序,总结出一条包含“规避技术措施行为——销售行为——传输行为”三个环节的网络盗版行为传播链条,分别从以上三个方面分析如何完善现有网络侵犯著作权违法犯罪的治理体系。正文主要由三章内容构成:本文第一章从盗版单机游戏的源头——规避技术措施行为出发。第一节引入本文理论的基础:单机游戏网络盗版行为传输链条。第二节讨论了目前仍然存在理论争议的规避技术措施行为的分类,并且创新性得提出以“技术要素”为中心的划分方法,将规避技术措施行为分为实质规避技术措施行为与形式规避技术措施行为。第三节依据传统刑法理论中的社会危害性、应受惩罚性等要素分析规避技术措施行为入罪的必要性;最后一节讨论了实质规避技术措施行为与形式规避技术措施行为分别的入罪路径。本文第二章主要关注盗版单机游戏传播链条的中游销售环节。重点讨论了目前理论中存在争议的“违法所得”和“其他严重情节”的具体内涵。第一节对“违法所得”和“其他严重情节”两种量刑情节进行概述。第二节具体分析了互联网环境下,盗版单机游戏销售的方式与特征,为后一小节提前作出理论铺垫。第三节根据前文的分析得出了两种量刑情节的适用方式并且给出了具体的计算方式。本文第三章重点讨论了单机游戏盗版传播链条的末端——传输行为中的刑法问题。《刑法修正案九》新增两项网络犯罪,并且于2019年10月25日出台了相关司法解释,对网络盗版行为提供网络传输技术服务的网络云盘如何适用两者罪名产生了不小影响。第一节主要讨论了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分类与特征,并且分析了最新司法解释中对网络服务提供者分类的不足;第二节主要讨论了网络云盘如何适用拒不履行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并重点讨论了本罪侵犯的法益与法定义务来源问题。第三节主要讨论了网络云盘如何适用帮助信息网络活动犯罪,重点讨论了中立帮助行为入罪的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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