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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社会进入加快转型的发展阶段,用地需求和土地供应的矛盾越演越烈,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各地违法用地现象屡禁不止,耕地资源流失严重,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因此得到国家和社会广泛关注。近几年,中央多次强调国土资源特别是耕地保护问题,国土部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各级政府依法依规管地用地意识逐渐增强,全国违法用地总量逐年下降;但部级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成果显示,每年的违法用地占新增建设用地总量的比重仍然很大,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我国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起步较晚,学术理论研究不多,更多的停留在耕地保护制度研究上,而基层一线工作者对国土资源执法的研究更多的侧重于“执法难”的破解上,目前我国尚未形成一套完整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机制理论体系,但实践已初具雏形。本文以基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为研究对象,透过萧山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现状,归纳总结基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中存在的行政执法手段单一、执法队伍力量薄弱、地方保护主义盛行以及责任追究启动少等问题,这些问题的产生主要源于法律制度的不完善、行政体制的缺陷、监督机制的缺位等。研究认为基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机制由法律制度、行政体制、工作机制、监督机制四部分组成,因此,从这四个层面入手提出对策建议:提高国土资源执法的立法层次,完善法律制度并提高可操作性;理顺国土资源执法体制,提高队伍执法能力;提高日常防范机制,改革土地违法行为报告机制,优化土地违法行为查处机制,严格落实土地管理行政问责制;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强权力制衡,完善社会监督,充分发挥监督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