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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震的道德理论是本篇论文研究的主旨,它是以中国封建社会后期政治和道德生活中_的现实问题作为出发点,并对此展开批判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一种新的伦理观。作者选择从自然观、人性论、理欲观等这样三个方面来对戴震的道德理论进行系统论述,进而力图完整地展现戴震道德理论的精华。
首先,在自然观部分,戴震主要对理、气、道、器、化等范畴进行重新界定,从而推翻了宋明理学以“理先气后”、“理本气末”为基本构架的宇宙论。其次,在改造理学宇宙论之后,在人性论部分,戴震以“血气心知”来规定人性,把人性建构在自然实体的基础上,由此否定了程朱理学的“性二本”;再次,在自然人性论的基础上,戴震进一步阐述了其道德理论的价值核心——“理存乎欲”的理欲观,对宋儒的“存理灭欲”说进行了尖锐的批判;最后,在肯定情欲合理的前提下,戴震提出以实现“体民之情,遂民之欲”的社会政治理想为其道德理论的归宿,从而建立起一种新的道德理想主义。
在论文的最后一章,主要是对戴震道德理论的评价及时代意义的论述,这也是本文的一个核心章。通过这一章的论述,试图揭示戴震的生活经历、为学风格和理论渊源及特征以及后人对他思想的评价,进而从中找到可以借鉴和发扬之处,以展现戴震道德理论的时代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