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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伴侵害(peer victimization)是指个体遭受同伴攻击的经历(Mynard & Joseph, 2000),如“别的同学打过我”、“别的同学挑拨我和其他同学的关系,使其他同学不喜欢我”等。在儿童青少年阶段同伴侵害现象十分普遍,研究表明5%-15%的儿童有过严重的或持续性的同伴侵害经历(Craig, Pepler, & Atlas, 2000; Kochenderfer & Ladd, 1996a; Perry, Kusel, & Perry, 1988),并能导致儿童同时性的以及长期的适应不良。尽管越来越多的研究者开始关注同伴侵害问题,但是多数研究是在西方文化背景下展开的,而且多是针对身体侵害的研究。近年来,研究者才开始将注意力转向关系侵害。身体侵害与关系侵害构成了儿童的两种典型但却不同的同伴侵害经历。本研究在综述以往研究的基础上,探讨了这两类同伴侵害的基本特点、发展特点及其与同伴拒绝、同伴接纳的关系。本研究采用自我报告法测量儿童的同伴侵害经历,采用同伴提名法测量儿童的同伴接纳与同伴拒绝,通过对济南市2600多名儿童进行两年(9岁~10岁)的追踪测量分析,得到如下研究结论:1.中文版多维同伴侵害量表(MPVS)表现出较好的测量学特性。(1)MPVS具有较高的内部一致性信度和分半信度;(2)结构方程模型表明该问卷具有较好的结构效度和效标关联效度;(3)分组验证性因素分析表明,该问卷对男生和女生具有同样的测量学特性。2.童年中期,同伴侵害表现出较高的发生率。本研究发现,在中国文化背景下,童年中期至少10%的儿童有频繁的身体侵害经历,至少有2%的儿童有频繁的关系侵害经历。3.在性别差异方面,本研究发现男生的身体侵害与关系侵害水平均显著高于女生,与身体侵害相比,关系侵害的性别差异程度较小。在同伴侵害的类型特点方面,童年中期,儿童遭受身体侵害的水平显著高于关系侵害。4.在短期内(间隔一年),身体侵害与关系侵害表现出中等程度的稳定性。随着儿童年龄的增长,身体侵害与关系侵害表现出显著的下降趋势,并且这一趋势并不存在显著的性别差异,即男生和女生的身体侵害、关系侵害表现出同样的下降趋势。5.在检出的“频繁受侵害儿童”中包含了三种不同发展类型的儿童,即“稳定的受侵害儿童”、“T1受侵害儿童”以及“T2受侵害儿童”。“稳定的受侵害儿童”显著少于其他两类儿童,即仅少数儿童具有高度稳定的同伴侵害经历。6.身体侵害、关系侵害与同伴拒绝、同伴接纳的关系模式表现出性别差异。同伴拒绝/接纳与男生的身体侵害、关系侵害经历在更大程度上则是单向的影响关系(unidirectional relationship),即早期高水平的同伴拒绝以及低水平的同伴接纳是男生在后期受到同伴侵害的重要原因;同伴拒绝/接纳与女生的身体侵害、关系侵害经历是双向互动的影响模式(bidirectional relationship),早期高水平的同伴拒绝以及低水平的同伴接纳导致了其后期的同伴侵害经历,同伴侵害经历也进一步削弱了其后期的社交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