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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论文的写作构想来源于《最后四首歌》这部艺术歌曲“歌词主题”和“旋律色彩”的特殊性,论文中也多半是通过分析诗词内容来诠释艺术表达的。《最后四首歌》是德国著名作曲家理查.施特劳斯的终笔之作,所以,从作品中能清晰地看到作者与死神的交流,那是心灵上的感知,一幅幅幻梦一般的画面通过音乐与歌词的融合呈现在观众眼前,这时,我们不仅得到了听觉享受,还感悟到虚幻的视觉空间,作者的预知能力赐予传达给我们的信息无穷的生命力。这些内容与作曲家当时的创作环境和歌词的选择息息相关,所以本篇论文在对作品进行分析的时候,时刻谨记联系歌词内容展开研究。当理查.施特劳斯与这些诗歌不约而同地产生共鸣,就有了这些充满血肉般音符的诞生,和声的变化灵动、曲式的复杂画面无一不向我们展示着早已被忽视的死亡的魅力,因为死亡也代表着新生,音乐的各个部分都极力渲染着四首作品的玄妙色彩。本篇论文按传统结构形式写作,共分为四个部分:引言、正文、结语、参考文献。其中正文又分为四个篇章,四首作品各成一章,每章分两节即艺术特征和演唱处理。论文从歌曲的创作背景、歌词、和声、曲式、配器等几方面对每首作品的艺术特征加以分析,从而说明其在音乐创作方面的艺术贡献:《最后四首歌》是继马勒等人的作品之后又一部骇世之作,但理查.施特劳斯的音乐更活跃,更华丽,充满奇幻色彩。歌词是这四首作品的灵魂所在,所以诗词的分析必不可少,这样我们才能知道自己在唱什么,才能更好的表现作品。通过自身实践,本篇论文对四首作品的演唱技巧及风格处理进行了研究,从气息、音准、音色、强弱变化、吐字语气等方面展开分析,这些都是演唱作品时最基础的要求,以上所提到的演唱技能缺一不可,尤其论文还提出了“把人声作为乐队中一个声部”的概念,强调演唱者在演唱时尽量达到“人乐合一”的效果,它不仅是听觉上的效果,最重要的是心灵的贯通融合。论文中多处提到理查.施特劳斯的《最后四首歌》不同于一般的艺术歌曲,因为他选用了少有的乐队伴奏形式,庞大的乐队如何能更好地衬托出女高音优美的声音是耐人追寻的问题。首先乐队各声部要控制,保证女高音在整个乐队中占有的主导地位,其次要保证二者的统一进行,女高音才能更好地与乐队融为一体。论文还提出女高音在演唱时既不能按传统艺术歌曲的演唱风格来演唱,因为音乐具有很强的色彩对比效果,又不能按照歌剧的演唱形式来处理,因为这毕竟还属于艺术歌曲范畴的作品,没有很强的戏剧矛盾冲突,所以如何掌握好演唱方式的分寸非常重要。可见,这部作品在演唱方面的研究价值高于一般艺术歌曲,对于研习声乐表演的人来说,要把这部作品演唱完整,真的是个极大的考验,不管是从声音还是音乐处理上,都应该热衷于每一个音符,赋予它们更新的生命来丰富这个蓝色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