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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紧急避险制度是一个可以透视民法深厚、浩瀚的知识理论的理想的小切口。民事紧急避险制度具备承载各种知识、理论的弹性,对该制度的研究展现了民法研究方法的多元化及各学科的融合、借鉴趋势。民事紧急避险制度的救济性功能和制度弹性价值还没得到足够重视和应用,公平和效率的价值取向也未得到有效的平衡和实现。本文力求在全面论述民事紧急避险制度框架的基础上,深入、细化的研究该制度中的某些关键问题,以求在理论和法律规范两层次解释和完善民事紧急避险制度。全文包括引言、正文和结语三部分。引言简述撰文的意义和目的,以一典型性案例和一个非典型性案例为引,导出全文。正文分为三章。第一章主要探究民事紧急避险制度的基本理论。该章重点探讨了民事紧急避险构成要件和制度存在依据,创新处在于对民事紧急避险性质之新思考。第二章主要探析域外民事紧急避险制度。该章在介绍域外民事紧急避险制度的基础上对域外紧急避险制度进行归纳分析研究,创新之处在于对各立法模式的法理分析。第三章探究我国的民事紧急避险制度。该章主要论述了我国民事紧急避险制度的社会环境和我国民事紧急避险制度立法的不足,并就完善制度提出己之思路。结语主要论述民事紧急避险制度的探究的两个主要启示。一是方法论上,“非此即彼”的观点让位于“亦此亦彼”的观点。二是,民事紧急避险制度完善的目的和方向有三点:保障民事避险制度功能、目的实现的效率性;追求民事紧急避险制度适用范围的扩张性;寻求民事紧急避险法律关系各方利益的均衡性,实现效率与公平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