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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范畴在中国文学史及文论史上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客观存在。在中国古代文论中,“狂”常见于作家气质、作品风格、审美品鉴以及创作过程等诸多方面。由于“狂”范畴偏离了封建社会正统的美学规范,经常受到贬斥,因此历来只是零散地出现在古代文艺家的理论视野中,一直没有引起人们足够的关注。本文试将历代文论中有关“狂”的各种论述进行梳理,对其进行初步归纳辨析,以便进一步明确这一久被忽视的文艺理论范畴。 本文共分引言、正文、余论三部分。引言提出选题原因以及选题意义。正文从文献扒梳和理论归纳两方面进行阐述,分为三节。第一节 “狂”范畴的确立与发展。本节以时间为线索,从历时角度对“狂”范畴进行纵向考察。首先,从语言意义及社会文化发展来看,“狂”是个内涵丰富、极具生命力的词语。作为范畴,“狂”最早体现在哲学人道领域,是一种与“中和”相对立的不合常规的悖逆行为。随着人们自我意识觉醒,“狂”的积极意义在各个历史时期得到了不同程度的发扬。其次,从文论角度来看,“狂”起初多被用于描述文人有悖于世俗常规的任意的思想行为,具有较强的社会道德评判功能。唐代文论中,“狂”逐渐朝着审美风格方向转移。宋代《诗话总龟》“狂放”门的出现,标志着“狂”在文艺理论中获得相对明显的独立地位,正式成为美学领域中的一个范畴。该范畴在明、清文艺理论中进一步得到发展。第二节 “狂”在古代文论体系中的体现。“狂”范畴在古代文论中呈现出零散、复杂的面貌,本节以作家气质、创作状态、作品风格为基点,对“狂”进行归纳分析,从横向角度来探讨这一审美范畴的内涵和外延。第一,“狂”与作家之间的关系。在中国古典文学批评中,作家始终是评论的重点,与其他审美范畴比较而言,“狂”与作家之间存在着特有的密切关系,具体表现为:1.“狂”是作家身上较为常见的一种气质;2.文人之“狂”可分为“病态之狂”、“进取之狂”、“放浪之狂”等多种形式;3.文人之“狂”在品德与风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