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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先民对于“和”字的认识,结合了先民的生活经验、生产水平以及其在精神领域对自然、对天神的崇拜等。故而,有关“和”的理念,在汉民族的幼年时期就开始了思考之路,以至于后来影响到了整个民族的思维模式,“和”的思想植入了整个民族发展的血液之中。在周代社会,有关“和”的内蕴,已经贯穿到了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包括农事、朝事、战争、宴饮、婚俗等等。“和”的基本的文化意义,在周代已经基本奠定,而且“和”的意义已经从基本的文化范畴到了哲学范畴。“和”表达了和谐、和睦、中和、祥和、和畅、和顺、和美、和善等信息。 在集中全面反映周人生活、思想的《诗经》中,则从各个方面透露出了对“和”的认识以及对“和”的运用。比如农事诗中强调农德、强调天人和谐。周人对山川河岳的认识已经从畏惧发展到亲近随和。周人在与大自然的农耕生产活动中,遵守一定的节气,留心观察四季气候、日月星辰等自然现象的种种活动中,逐渐形成了与大自然生命相互依存的一种心态。外部自然世界的风云变幻、花开花落、鱼跃鸢飞、日星交替,均能引起周人的生命感慨。 宴饮诗中强调“宴以合好”,宴饮诗对君臣关系的融洽、兄弟亲朋的和谐、宾主情意的真挚以及美酒肴馔的丰盛给予充分的赞颂,是周人“和”文化的重要表征。《诗经》中有很多对温柔敦厚的君子人格的赞美,有对父子、兄弟、夫妇、朋友等人伦温情的赞颂,还有对“鳏寡孤独”的同情。 战争诗中,周民族是一个热爱和平的民族,战争带给周人人的主要是别家离乡、骨肉分离对心灵的煎熬,军旅生活的艰苦困顿等痛楚和对战争的厌恶、反感。一方面有着出于对“和”的追求的厌战情绪,另一方面又有着在“和”的引导下的联合对外的内在凝聚力。 婚俗伦理诗中,讲究亲尊的等级体质、讲究宴尔新婚的和乐;在祭祀典礼诗中讲究在宗法体制下各有所职的和畅。周人的饮食强调“五味调和”,酒也常以“和”为甘美;服饰上文质彬彬,强调服饰与德性的统一,“赋”、“比”、“兴”的创作方法、“温柔敦厚”的道德审美等,都形成了含蓄内敛、富有理性的“中和之美”的心理趋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