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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审程序又称为审判监督程序,非常救济程序,是刑事诉讼法修改所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也是当前司法改革的一个热点问题,广为学界所关注,目前我国的刑事再审程序强调无论在事实认定或法律适用上,只要有错误即应通过再审制度加以纠正,贯彻了我国有错必纠、有错必改、实事求是、司法公正的司法理念。该项制度对于保障司法公正、树立司法权威,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具有重要作用。但是随着我国司法改革的深入发展,该制度本身存有的一些问题也日渐显露。尤其是于如何启动再审程序上存在着较大的问题,曾有学者将我国刑事再审制度存在的问题概括为“五个无限”,即主体无限、时间无限、次数无限、审级无限、理由或条件无限。这其中就有四个无限是发生于再审程序的启动阶段。本文即拟探讨我国当前的刑事再审程序启动制度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并对这些问题的改革与完善进行深入探讨,全文共分为四章。
第一章刑事再审程序启动制度的概念。此部分第一小节首先阐述了刑事再审程序的概念,其次定义启动制度的含义,之后两者综合,以给出刑事再审程序启动制度的完整概念。
第二章是刑事再审程序启动制度的理论基础和价值探讨。此章首先介绍了我国刑事再审程序启动制度的价值基础——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其后介绍了西方国家再审程序启动制度的理论基础,主要包括司法公正理论、一事不再理原则和既判力理论。然后将我国刑事再审程序启动制度的理论基础与西方国家再审程序启动制度的理论基础进行比较,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从对二者的比较中引申出我国应具有的刑事再审程序理论基础。
第三章是我国刑事再审程序启动制度的现状。此章主要介绍了我国刑事再审程序启动制度的现状,从提起再审程序的主体、理由、提起方式、提起的次数和期限限制四个方面加以论述,最后归纳出我国现阶段刑事再审程序启动制度的特点,以总结出在我国当前刑事再审程序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第四章是重构我国刑事再审程序启动制度的具体设想。在第三章的基础上,借鉴西方国家的一些国法,同时兼顾我国的基本国情和历史传统,针对现阶段我国刑事再审程序启动制度存在的一些不足,对我国的刑事再审程序启动制度予以重构,建议赋予当事人再审申请权,只允许法院提起有利于被告人的再审,可保留检察院的再审抗诉权,但对其再审事由要细化,建立一个可依据的具体的标准,并建议设立再审前置审查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