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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抑价问题是困扰国内外学者多年的谜团。这一问题最初从国外成熟市场开始,而在国内市场,抑价现象更加明显,远远超过国外发达国家市场。过高的抑价率对发行企业、投资者产生了不良的影响,同时也不利于整个证券市场的发展。从国内学者的研究成果来看,造成这一结果的很大一部分因素是我国证券市场制度的不完善。中国监管层也意识到这一情况,不断根据情况改革国内证券市场制度。在各项改革中,股票发行定价模式无疑是最能影响IPO抑价的因素之一,因此国家在2005年启动了新的定价制度也即新股发行询价制。那么这一制度的实施效果如何呢?本文创新之处在于:本文采用了均值分析,方差分析等方法研究询价制实行前后IPO首日抑价率的变化,来反映这一制度实施的效果如何。采用多元线性回归的方法来对比询价制前后IPO首日抑价率的影响因素。通过研究发现,目前的询价制是不完善的,其实施效果不明显。它不仅没有显著降低IPO首日抑价率,反而有所提高,首日抑价率的影响因素也没有显著变化。询价制没有达到预期的实施目标。本文的研究表明,询价制度实施中还有很多的问题。要想提高我国询价制度的运行效率,需要进行完善的地方是相当多的。本文提出以下几个完善的措施:可以多途径地提高保荐机构提供的发行人定价估值报告的质量,包括推动承销商队伍的专业化发展和鼓励主承销商通过公众媒体公告其估价分析报告;多途径地提高询价信息的质量,包括对询价对象建立机构投资者评价体系和适当参考中小投资者的询价意见,引入“回拨机制”以及适当增加询价对象的数量等;改善IPO询价制度实施的环境,创造适应询价制市场定价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