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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间接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在我国学界存在不同的主张,尤其是专利间接侵权是否应当以专利直接侵权为必要条件,学者们观点分歧严重,并因此分为“独立派”和“从属派”。我国现行的专利法对此也欠缺明确的规定,导致各级法院在法律适用上做法不一,从而使专利权人的利益得不到应有的保护,这不利于我国科学技术的进步。因此,加强专利间接侵权行为构成要件的研究对完善我国有关专利间接侵权的立法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值此我国专利法进行第四次修订之际,笔者希望通过对美国,德国,日本,欧盟等国相关立法的借鉴,和对我国民事侵权理论的研究,提出自己对专利间接侵权及其构成要件的看法,从主观方面、侵权行为、损害结果和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的因果关系方面,清晰厘定专利间接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确定专利间接侵权的保护范围。文章分三部分,具体内容如下:第一章是专利间接侵权概念的界定,分析了专利间接侵权概念的争议,梳理了学界对专利间接侵权概念的不同主张。从狭义和广义两个方面探讨专利间接侵权的范围,并对专利间接侵权和相邻概念的区别进行了研究。第二章是专利间接侵权构成要件分析,主要分为引诱侵权和帮助侵权两部分。每一部分包括间接侵权的主观要件,违法行为,违法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最后通过总结,得出各国不同专利间接侵权立法对我国的借鉴意义。第三章是我国现行专利法相关规定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建议。通过分析我国现行有关专利间接侵权的立法状况,进而指出现行立法存在的问题,最后提出完善相关立法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