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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产业化作为21世纪我国国家战略发展目标,能够提高我国农业领域的比较收益,更是作为一项推动力促进着农业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中央于2004至2015年再次连续发布的12个“中央一号文件”都直击“三农”,支持和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其他各类中小微涉农企业可以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筹集发展资金,同时加大对涉农企业的扶持力度,鼓励企业强强联合创办竞争力大的集团企业,创建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发挥龙头企业集群效益产生规模效应,以便培育培育龙头品牌。从1978年国家改革开放开始,历时37年时间,新疆地区经济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农、林、牧、渔业总产值从1978年19.11亿元增长到2014年的2700.67亿元。2013年,国家主席习近平首次就洲际经济合作一体化进程,提出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宏伟设想。新疆作为“经济带”三条路线中的北线和南线的交汇省份之一,并且在升级版“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推动下,逐步形成天山北坡城市群。在这一新形势下加快提升新疆本土农业企业竞争力,进一步优化其持续成长能力,充分利用地理和资源优势,稳定新疆社会发展都是非常重要的。农业是一项基础、核心、关乎国计民生的战略性产业,各地方的农业龙头企业,成功从贫瘠的行业“土壤”里脱颖而出实现上市,其作为连接农户与基地、市场的纽带,担负着实践惠农政策、推进科技兴农、实施产业改革创新的职责,作为经济建设的排头兵,农业上市公司肩负着铺设我国未来农业产业化发展道路的职责。同时农业上市公司发展的势头,代表着我国农业的发展好坏以及可持续发展的能力,更好指引我国农业产业在产品价格和成本的“双重挤压”下健康稳定发展。在优越的地域条件和丰富农业自然资源的环境中,新疆地区大批农业企业如春笋般涌现。关注新疆农业上市公司的未来发展能力,研究它们的成长性对于促进新疆经济协调有序发展有着重意义。本文选取20个财务指标,构建新疆农业企业成长性评价体系,选用新疆农业上市公司作为农业企业评价的考察对象,文中将PCA和熵值法相结,利用综合的评价法,评价分析符合选取标准的全国70家农业类上市公司的成长性,立足全国重点剖析新疆8家农业上市公司。实证发现,根据成长性水平等级划分,新疆农业上市公司整体成长处于较差水平,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新疆农业上市公司彼此之间成长性存在较大差异性,行业间存在着发展不均衡现象,而且缺乏相应的服务企业为农业产业发展提供支撑性服务。得出结论,新疆农业上市公司更多需要偏重企业偿债与营运能力发展,保证资金高效安全使用,扭转公司成长失衡,并从政府,证监会,上市公司三个角度提出合理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