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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完善的村民自治制度对于建成社会主义新农村意义重大。本文利用新政治经济学方法和基于微观个体的实证分析方法,探讨我国村民自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的成因,并基于此提出完善村民自治制度的政策建议。 在我国村民自治存在的诸多问题中,最具基础性特征的两个是:村民投票率低下;乡镇政府对村委会选举的干预仍然存在,有关村干部的民主监督措施普遍缺位。由于我国村民自治制度的确立源自农村经济转轨,本研究也在经济转轨的大背景中寻求上述两个问题的解释。 探讨村民投票率低下的原因需要考察村民投票参与的影响因素。第2章在控制了乡镇政府选举干预的前提下,研究我国经济转轨的主要特征—迅速的经济发展—对村民投票参与的影响。从理论上讲,经济发展通过提高个人收入水平、受教育程度、政治效能感促进个人政治参与。本章实证分析得到如下主要结论:第一、家庭的相对经济地位越高、内部政治效能越强,村民越会参与投票;除了初中文化水平的村民投票概率高些之外,小学以下、小学、初中以上文化水平的村民在投票参与概率上无差别。第二,家庭经济地位、受教育程度对投票概率的影响随着村整体经济发展水平变化。第三,家庭经济地位、教育对投票参与的影响存在性别差异。最后,选举干预不仅降低村的整体投票率,而且还使得家庭经济地位、内部政治效能对个人投票概率的影响不复存在,但却提高了高文化水平的投票概率。 第3章认为,农村集体资源升值导致了村民自治中民主监督缺失和乡镇政府选举干预。农村集体资源实行集体所有制,但其处置权实际上掌握在村干部手中。村干部职位因此可获得潜在的租金收益。设立对村干部的民主监督措施使得集体资源升值的幅度及其产生的收益公开化,并被公平地分配给全体村民,导致村干部职位不能获得租金收益。为了最大化租金收益,村干部始终都会阻碍民主监督制度的设立。乡镇干部因和村干部分享掠夺村集体资源的收益,故会默许不设立村民主监督制度。为了让在任村干部获得连任以继续获得租金收益,基层政府会干预选举,导致选举质量下降。由于农村的熟人社会特征和村干部对村民的分(而)治之,集体行动问题对村民团结起来促使村干部设立民主监督制度的负面影响被极度放大。简而言之,坏的村民自治实际上是一种“资源诅咒”。 第4章采用Probit模型实证分析选举质量、民主监督对村委会公共服务供给的影响,得到如下主要结论:首先,当没有控制监督的影响时,选举质量能增加村民获得村委会公共服务的概率。但一旦控制了监督的影响,选举质量并不影响村民获得村委会公共服务。其次,约束村委会权力和公开化村委会权力运作对于村民获取公共服务都有积极影响。具体而言,决策民主性、有村民自治章程和有监督小组能提高村民获得村委会公共服务的概率,但村委会每年是否向村民会议报告工作对此概率没有影响。 第5章使用Ordered Probit模型实证分析选举质量、民主监督对村民对村民自治效果的评价的影响,主要结论如下:决策民主性、村委会每年都向村民会议报告工作对提高村民的评价影响最显著,选举质量、有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对提高村民的评价也有影响,有村民自治章程对提高村民评价没有影响。 第6章是对全文的总结和相关政策建议。本文最主要的政策建议是中央政府须积极推行农村集体资源产权制度改革,保障农民个体在集体资源转让中的收益权。这样的改革会使得乡镇干部和村干部对村集体资源的掠夺无利可图,进而导致乡镇干部丧失干预村委会选举的动机和在任村干部不建立民主监督措施的动机,使得村民自治制度得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