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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世界头号军事强国,美国有着非常完善的退伍军人福利保障制度,其中的退伍军人就业支持法律制度在经过一百多年的发展后,已臻于完善。而我国退伍军人就业支持法律制度目前正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有许多不足之处,对美国退伍军人就业支持法律制度展开深入的研究,可以为完善我国退伍军人就业支持制度提供有益借鉴。美国退伍军人就业支持法律制度具有坚实的法理基础,无论是从行政补偿退伍军人牺牲贡献的角度分析,还是从维护退伍军人就业方面的社会保障权利的角度分析,抑或是从公民权利与义务的角度分析,它的存在都是合理的。该法律制度从十九世纪中期开始初具端倪,伴随着战争不断发展完善,在历经了第一次世界大战、第二次世界大战、朝鲜战争和越南战争后,已经趋于成熟。美国实行招兵制度改革后,退伍军人就业支持法律制度的内容不断扩充,就业支持的形式也日益丰富,法律体系臻于完善。美国退伍军人就业支持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就业优先政策、教育援助政策、经济支持政策和就业服务政策。这一法律制度特点非常鲜明,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企业和政府运行机制相协调,法律法规构造严密、实施效果好,因时顺变、不断发展完善。美国退伍军人就业支持法律制度启示良多,必须立足我国基本国情,借鉴美国的成功经验,完善我国退伍军人就业支持法律制度。要致力完善我国退伍军人就业支持法律体系结构,提升我国退伍军人就业支持法律位阶,实现退伍军人就业支持法律制度与其他相关法律制度的对接,尽快消除退伍军人就业支持制度中存在的歧视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