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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作为工业经济日益发达的省份,环境污染也愈发严重,若还固守高消耗、高污染的传统经济发展理念,将使浙江省的经济发展处于不利局面。循环经济便是在这一紧迫局面中脱颖而出的新型经济发展模式。循环经济是一种以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核心,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为基本特征,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的经济增长模式,是对“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废弃”的传统增长模式的根本变革。
循环经济中废弃物的回收再利用,是循环经济再利用原则的切实贯彻。在资源越来越稀缺的现状下,循环经济的最佳实现方式就是充分利用废弃物,二次甚至多次利用资源。废弃物回收利用能最快最有效的节省资源消耗,而我国及浙江省目前废弃物回收利用率还十分的低,浪费了极大量蕴含在废弃物中的有用资源。
本文通过发现《浙江省循环经济促进条例》草案关于废弃物回收再利用规制的不足,论述应该在政府、企业、社会、公众四个方面完善循环经济众多废弃物回收再利用规制,最后提出完善《浙江省循环经济促进条例》草案中关于完善废弃物回收再利用规制的立法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