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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错案自古以来不论是在国内还是在国外都是不可避免、难以杜绝的。它就如贪污腐败一样再法治的国家也会存在,因此需要我们分析导致错案的原因,尽量减少错案的发生。导致错案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例如司法人员司法素养的缺乏,再例如司法制度的不健全,但是究其原因证据问题是其中的关键。本文从案例分析的角度出发,通过与其他概念进行对比,对刑事错案的概念进行界定,进而在该概念内确定本文选取案例的范围。根据案例分析寻找导致错案的证据原因,在我国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的基础上对物证、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被害人陈述、勘验检查笔录、鉴定意见等证据与刑事错案的关系进行了问题与对策研究,最后在此基础上对我国目前刑事诉讼中的证据理念以及证据规则的完善提出建议和具体构想。办理刑事案件要以人权保障为出发点,本着无罪推定、疑罪从无的刑事法律原则,在证据裁判原则下坚持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标准,宁可放纵一个坏人也不能冤枉一个无辜之人。同时在具体制度上,需要完善刑事诉讼取证和司法鉴定制度和证人出庭制度,并且侦查阶段要赋予律师足够的辩护权,以防止侦查人员面对重大疑难案件的压力采取刑讯逼供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