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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论文属于美学研究中的艺术形式研究。文章以律诗诗体形式的产生、发展与新变为基本脉络,运用俄国形式主义、格式塔心理学等形式美学理论来揭示诗体流变过程中的审美规律,并在研究过程中结合诗体流变的具体情况对相关理论进行了修正和补充。另外,文章还运用结构主义、文学社会学的研究角度与方法,对影响律诗诗体流变的内部和外部原因进行了分析和探讨。 文章共八章,可分两大部分,第一部分包括第一章到第六章。前五章重在描述和分析律诗形式的产生、定型、新变等流变现象,并着重讨论与形式流变密切相关的审美标准的变化。第六章则在前五章的基础上归纳出诗体流变的审美规律;第二部分包括第七章和第八章,从文体结构和传播媒介两个层面上分析诗体流变的原因。 第一章概述律诗的体式。确定文章的研究对象是五律(五言八句)和七律(七言八句),时间范围则从律诗形式产生的齐梁一直到宋代。律诗的形式体制以格律规则与对仗模式为核心。 第二章和第三章论述律诗形式自齐梁至唐代的确立和完善以及唐代律诗的审美标准。律诗萌芽于汉末魏晋的五言诗,齐梁时期的文人们发现了汉语单音节、一字一音,宜作对偶的语言特点,并进行了研究和总结,“四声说”确立了律诗声律模式的雏形,对仗模式也在此时基本形成。到初唐,对仗模式得到进一步完善,联间相粘的规则也在此时形成,沈佺期和宋之问从创作上最终实践了律诗的完整格式,这样,中国的律诗若自齐梁“永明体”算起,到公元七世纪的“沈宋”,经过近三百年,终于完成了体式的构建。但从诗体类型上看,初唐完善的是五律,七律的创作数量还很少,到盛唐,七律的创作逐渐增多,在杜甫手中,七律形式始真正成熟。随着律诗诗体类型的完善,唐代律诗的审美标准也随之建立起来。自初唐至盛唐,律诗逐渐形成了即景缘情的创作要求,其突出的形式特征就是情景模式的建构。从诗学理论上看,唐代的诗学理论通过“风骨”“兴象”“意象”“意境”“韵味”等的规定也将即景缘情作为了律诗的审美旨归。在这种审美标准的规定下,唐代律诗最终在抒情向度上将这一诗体发挥到了巅峰状态。 第四章和第五章论述了中晚唐至宋代律诗的流变特征。律诗自中晚唐开始在形式方面呈现出了不同于盛唐的特征,这种不同大都体现出同一种观念——尝试与创新。在诗体形式上体现为格律技巧上求新求难;对仗上出现了精致化倾向;开始以口语入诗。但其时唐代律诗还是以即景缘情的审美标准为主流,中晚唐律诗中的这些形式创新也就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