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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作为我国的核心产业之一,为我国的经济发展产生了至关重要的影响。机构投资者作为林业上市公司中的主要参与者,其对林业上市公司的治理水平也产生了较大的影响,而如何通过机构投资者实现对我国林业上市公司的优化管理,也日益成为了社会各界所广泛关注的内容。基于此,本研究将从以下几部分针对机构投资者参与林业上市公司治理情况进行实证分析。第一部分为绪论,介绍了本课题的研究背景及意义、研究内容以及研究方法,同时针对国内外有关机构投资者和林业上市公司治理情况的研究现状进行了综合性的分析。第二部分为理论基础,及通过对林业上市公司以及机构投资者的基本概念阐述,进一步提出了本文的研究理论,包括委托代理理论、股权结构理论和公司治理理论,从而为下文的研究和分析奠定有效的理论性支持与帮助。第三部分主要分析了机构投资者参与林业上市公司的治理现状,在介绍林业上市公司与机构投资者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分析了机构投资者参与林业上市公司治理的外部环境和内部环境。第四部分对机构投资者参与林业上市公司治理模式的情况进行了实证分析,并以我国的景谷林业、永安林业和宜华木业作为主要的研究对象,对其单一主营业务治理、多元化经营治理以及创新型业务的经营情况进行了详细的实证分析,并作为本研究的主要研究内容进行了重点分析。第五部分从政府、林业上市公司以及机构投资者三方面对机构投资者参与林业上市公司治理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综合性的分析,并结合林业上市公司目前的发展现状进行了统一的研究。第六部分为完善机构投资者参与林业上市公司治理的对策与建议,与第五部分中的问题相对应,从政府政策、林业上市公司以及机构投资者三方面提出了具有针对性的建议和对策。通过本文的分析和研究,将为我国林业上市公司的健康发展提供了理论性的支持与帮助,同时也将提高机构投资者在林业上市公司的参与水平,为公司整体的治理能力提升奠定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