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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90年代,中国开始尝试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2012年6月8日央行宣布将金融机构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调整为基准利率的1.1倍,将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下限调整为基准利率的0.8倍。此前受到管制的存款利率浮动区间上限终于被打破,利率市场化改革又迈出崭新的一步。随着中国利率市场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商业银行面临的来自世界各地银行的挑战越来越大,商业银行贷款定价也趋于市场化,制定合理的贷款价格是商业银行增加盈利和提高其竞争发展能力的主要手段。商业银行贷款定价行为直接决定了银行净息差,反过来,商业银行净息差也反映了银行贷款定价行为,是商业银行经营成果和管理水平的综合体现。美国是最早实现利率市场化得国家,相关制度运行也最完善,中国正处于利率市场化的起步阶段,中、美两国在贷款定价行为方面存在显著地不同,本文的研究目的是通过对中、美商业银行净息差影响的对比实证检验,发现利率市场化过程中的中国与利率市场化下的美国在商业银行贷款定价能力上的差别。从而揭示中国银行业贷款定价能力差的根本原因。本文首先是根据Ho、Saunders(1981)的代理模型以及之后代理模型的扩展模型,放宽假设条件,将影响商业银行净息差的因素如市场垄断程度、交易规模、风险厌恶程度、利率风险、违约风险、营业成本和业务多样化一起纳入纯息差模型,通过数学推导证明这些因素对商业银行净息差的作用方向和影响程度。其次,在代理商理论模型的基础上,引入隐含利息支付、准备金机会成本、银行管理效率、流动性风险、GDP增长率和通货膨胀率宏观因素这些影响净息差的因素,通过对中国和美国样本数据进行的模型检验,选择可行广义最小二乘法(FGLS)模型对中国和美国的商业银行非平衡面板数据分别进行实证研究。检验样本采用中国79家商业银行和美国75家商业银行的2003-2010年的财务报表以及GDP增长率、CP工增长率等宏观数据。通过对中国和美国净息差影响因素的实证检验,研究显著影响中、美净息差的因素,并对比分析(?)于利率市场化初级阶段的中国和已经实现利率市场化的美国商业银行净息差影响因素的差别,揭示中国贷款定价能力较差的根本原因。研究结果表明,中、美商业银行净息差影响因素的差别主要体现在成本和风险两方面。首先,中国商业银行净息差主要由营业成本和隐含利息支付这两个成本因素决定。其次,违约风险对于美国商业银行净息差影响显著,对中国商业银行影响不显著。美国商业银行的贷款定价主要考虑的是覆盖违约风险。由于中国尚未完成利率市场化,风险意识不强,商业银行在贷款定价时更加注重成本和制度因素而忽视风险因素。利率风险对中国商业银行净息差影响显著,而对美国影响不显著。这主要是由于中国商业银行贷款和存款利率必须围绕央行基准利率变化,商业银行制定利率时更关注基准利率的变化,随着中国利率市场化不断推进,其他市场因素如管理效率、违约风险等作用越来越大。美国实行利率市场化,净息差主要由市场因素来决定,受到政府基准利率的影响要小,利率风险对商业银行净息差的影响不显著。最后,在利率市场化下,美国的商业银行在贷款定价时更加注重宏观经济的影响。总而言之,中国尚未实现利率市场化,在贷款定价方面,商业银行更加注重成本和制度因素而忽略风险因素。而美国完全实现利率市场化,商业银行在贷款定价时更加关注风险因素以及宏观经济的变化。随着中国利率市场化的不断推进,中国应该加强风险管理意识,注重宏观经济环境的波动。本文具体分四个章节进行论述。第一部分为绪论;主要介绍本文选题的科学背景和意义,国内外对商业银行净息差相关研究文章综述,本文的研究方法和研究内容。第二部分为银行净息差影响因素;根据相关假设,通过数学证明分析商业银行纯息差的影响因素;第三部分为中美商业银行净息差影响因素实证检验:主要根据第二部分得出的主要影响商业银行纯息差的因素和其他影响商业银行净息差的一些重要因素,采用中美商业银行2003-2008年的数据,通过可行广义最小二乘(FGLS)模型对净息差进行回归分析,旨在区别中国和美国商业银行净息差影响因素的区别,分析实现利率市场化的美国和正在推行利率市场化的中国商业银行净息差因素差别的原因,揭示中国商业银行贷款定价能力弱的根本原因,并提出政策建议。第四部分为结论。通过第二、三部分的理论和实证分析得出相应的结论与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