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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名法官,笔者在裁判民事案件(特别是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发现最困难的方面并不是法律适用而是对于事实的认定。庭审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各执一词,事实真相始终不为人知,事实结果一直在“真相”与“假象”之中徘徊,最终陷入无休止的争论中,对案件的判决也产生巨大的影响。因此,如何科学合理的进行事实认定,也是当前裁判改革乃至司法改革的重要内容。然而,迄今为止事实认定的原则、方法并未被民事诉讼法明确,也未被审判实践所科学认知。司法实践中,审判人员对于如何准确进行事实认定普遍感到十分棘手,比如:事实认定中的事实包括哪些内容?事实认定应坚持哪些原则?在事实不清的情形下如何裁判等?这些困惑直接导致审判人员在事实认定方面操作有别,从而影响公正裁判。 为此,本文试图在充分论述事实认定这一制度理论基础的前提下,以民间借贷案件为例剖析目前审判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并将证据法则的明晰和运用作为重中之重,对如何分配和转换民间借贷案件当事人的举证责任、如何行使释明权引导当事人及时举证、如何确定在证据不足等情形下的举证责任等问题以及建立具体事实认定模式等提出了自己的设想。 本文由引言、正文、结语组成,其中正文分为三部分。 第一部分是问题提出,分析审判实践中在事实认定中存在哪些问题,并分析形成这些问题的原因。 第二部分是理论探源,全面分析事实认定的概念、本质。 第三部分是分析了影响事实认定的几个关键因素,对事实认定模式进行了具体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