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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该文分别从财产权和法经济学的有关理论着手,分析了专利权出资的可能性和必要性,从而在法理上构建了专利权出资的可行性理论基础.其次,结合国外有关现物出资制度的历史演变过程和专利权制度本身的一些发展趋向,对专利权出资法律制度构筑的价值取向作了理论上的探讨,得出专利权出资法律制度应采取在平等和安全的基础上更为注重自由的价值追求标准的结论.再次,该文从专利权出资法律关系,专利权出资法律程序,专利权出资的比例限制以及专利权出资规避行为四个方面对专利权出资法律制度的有关内容进行了分析,并得出了相关的结论.接着,从法律救济的角度,该文分别从专利权出资股东和验资机构两个方面,对专利权出资中的民事法律责任进行了分析与探讨,指明了他们在不同行为瑕疵的情况下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最后,该文从公司治理结构角度入手,得出了以专利权股东为代表的技术专家在高科技公司中既应进入决策层,又应受到相应制约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