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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公众出行“最后一公里”的现实需求,共同推动了共享单车的产生。共享单车作为一种具有公共服务性质的商业产品,其在市场化发展的同时,庞大的单车规模、持续增长的态势与单车监管自身的特殊性三者相互叠加,使共享单车的发展日益成为一个热点问题。有效监管是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标志。西安市共享单车经历了从无到有,与之相对应的政府监管也经历了从空白到不断完善的一个发展过程。实践表明,西安市在共享单车政府监管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不少问题,具体表现在:监管职责交叉模糊、监管力度把握不准及消费者权益保障不力三个方面。这些问题的存在,导致了监管成效不佳。究其原因,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监管理念滞后,跨界相融性较强的“互联网+”经济行业对传统的分割属性较强的政府监管模式构成了较大挑战。二是配套的法规政策尚不健全,对共享单车实际监管过程的操作性和指导性作用不强。三是城市基础设施规划不合理,共享单车发展的配套基础设施落后。四是社会力量参与缺失,政府被作为监管的唯一主体,社会监管力量缺失。为了改善和提升公共福利,提高共享单车的监管效率,本文通过构建共享单车政府监管过程中的博弈模型,对共享单车行业监管中的各方参与情况进行分析研究,进而为优化政府部门的监管策略提供思考。在协同治理理论的价值指导下,提出了优化共享单车政府监管的分析框架:一是在角色重构方面,政府应坚持服务理念,准确把握监管的力度和举措。同时,创新监管理念,加快向“服务型政府”转变。二是在顶层设计方面,加快出台及细化相关政策法规,使绿色出行有法可依。三是统筹协调的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推进城市现代交通体系的建设。四是调动各方力量参与并强化协作,通过政府、企业与公众之间的分工合作,将共享单车的不同治理问题进行分立与重组,规范和引导共享单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实现政府、企业和公众的“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