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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文化源远流长的秘密,就潜藏在南北文化二元耦合的优越格局中。文学中作为南方文化代表的楚辞和作为北方文化代表的《诗经》,在文化内涵和艺术风格等方面均表现出明显的区别,体现了地域文化的差异。本文以《诗经》和楚辞中的婚恋诗为切入点,在北方礼乐文化和南方巫文化的背景下,对《诗经》、楚辞体现出的婚俗婚制及婚恋观进行解读,力图还原先秦时代人们爱情婚姻生活的真实面貌,展现爱情婚姻诗歌的迷人艺术魅力。首先,本文在《诗经》、楚辞婚恋诗文化背景的基础上,考察了南北不同的婚俗和婚制。进而对南北不同的婚恋观念进行了比较研究,认为《诗经》中的婚恋诗歌由于受礼乐文化的影响,体现了礼制制约下“发乎情而止乎礼”的温婉含蓄的理性思维和不受礼制束缚的率性质朴、自由平等的二元婚恋观;而楚辞中的婚恋诗则因受到以巫文化为主体的多元文化的浸润,其婚恋观体现出了内外美并重和灵与欲结合的婚恋理想。最后,从婚恋情怀的表达方式、婚恋诗的人物形象及婚恋诗的审美取向三个方面对《诗经》和楚辞婚恋诗的艺术风格进行深入探讨。认为,《诗经》在婚恋情怀的表达上主要采取了直接诉求的方式,而楚辞则寄情于景,融情入景抒发情感;人物形象方面,《诗经》中的婚恋形象具有多样纯朴的特点,楚辞中的婚恋形象则具有优雅完美的特征,体现了唯美风情;在审美取向方面,《诗经》的婚恋诗蕴含着浓郁的生活气息;而楚辞中的婚恋诗则极具神幻之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