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研发活动具有“高投入,周期长,见效慢”等特点,在传统的以会计利润为基础的业绩考核制度下,大额的研发投入会抵减企业当期的业绩。因而,企业管理者因追求短期业绩而怠于进行研发投入。经济增加值(以下简称EVA)考核制度将研发投入视为“资产”而非“费用”,在EVA考核下,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不会减损当期业绩,同时可以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从而有效地消除了管理者的“后顾之忧”。国有企业从2010年开始逐步引入EVA考核制度,其初衷之一是“促进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创新水平”,本文以此为契机,从“促进研发投入”的角度,检验EVA考核制度的实施效果。本文依据委托代理理论与激励理论,遵循“理论分析--实证分析--案例分析”的研究路线,以2008-2014年国有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采用样本配对法和双重差分模型,考察EVA考核制度的实施对国有企业研发投入与创新产出的影响。实证研究表明,EVA考核制度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国有企业的研发投入强度,但同时损害了国有企业的研发投入效率,削弱了研发投入对专利产出与企业价值的促进作用;在不同行业、不同生命周期阶段的企业中,EVA考核制度的实施对研发投入的促进作用存在显著差异,对于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处于衰退期的企业,EVA考核制度的实施效果并不理想。此外,有效的内部控制为EVA考核制度的推广提供了良好的内部环境,从而提升了EVA考核制度对研发投入的促进作用。进一步地,案例研究发现,EVA考核制度的推广需要经历“水土不服”的过渡期,因而EVA考核制度对于研发投入的影响存在一定的滞后性。EVA考核制度对于研发投入的影响路径主要包括:“消除管理者业绩考核的后顾之忧”、“引导管理者追求长远利益,避免短视行为”等。本文的研究结论从理论上深化了EVA考核实施效果的相关研究,采用双重差分模型将EVA考核的政策效力剥离出来,避免了时间趋势效应等带来的内生性问题。进一步,在实践方面,为“EVA考核制度的改良”与“国有企业研发效率的提升”提供了相关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