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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任何一种社会形态、任何一个民族国家,都需要也都有相应的规范体系。离开舰范,不仪社会所有领域的生产活动和交往活动不能顺利进行,个人利益和社会共同利益无法实现,而且各种矛盾会使得社会秩序难以维持,社会权威得不到认同,社会整合难以顺利进行,社会秩序出现混乱,甚至可能使社会共同体走向解体。对于个人来说,个人长大成人的过程就是个人社会化的过程,是通过文化教育了解和掌握一定的规范,包括语言规范,各种礼节、仪规、道德、法律,以及制度等等,通过学习和掌握这些规范,个人获得了社会与他人的承认,确立了自己的社会身份和地位;同时,个人现实中每时每刻所要进行的价值活动和评价活动,所要进行的价值选择,都需要一定判断标准、评价标准和选择标准,如果无规则和规范可遵循,或者说规范规定不明确,互相抵牾,互相冲突,那么不仅个人将处于恐慌、盲目和失落之中,而且每个人对他人的行为对社会对未来都无法做到合理预期,从而也就无法理性地组织自己的行为。这必将引起人与人之间的冲突和矛盾不断加剧。所以说,不论是对于社会,还是对于个人,规范都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在唯物史观看来,规范是人们社会实践中交往活动的产物,是基于人们社会生活和交往中的需要而形成或确立的。“形成”体现了规范产生过程的自发性或自然性,“确立”则意味着是通过有意识的设计来制定和推行。不论是自发形成的、还是有意识制定确立的,都因为人们实践活动性质的多样性、活动领域的多重性以及由此产生的各种矛盾,需要不同的规范规约来予以化解。不同领域的活动需要不同的规范,这些不同性质、不同领域的规范林林总总难以胜数,但大致可分为三类:一是规约生产性活动的技术性规范,这类规范直接地服从于服务于提高效率和效益的目的要求;二是社会性规范,包括习俗、道德规范、宗教规范、法律规范、制度规范、纪律规范等。这类规范主要是规约人们的社会交往活动,是人们在进行各种社会交往活动时需要遵守的规范。三是通过社会精英的文化创造而形成,通过社会权威系统地教化而确立的,表现为社会意识形态的某种总体精神或基本理念,称之为“模范性”规范。本文正是围绕着人类实践活动中的这些规范,运用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理论和价值理论,探讨了规范形成的价值基础,规范产生的前提条件、规范形成的路径,规范的本质、具体分类和功能,不同民族国家和不同历史时代规范的特点,规范历史变迁的根源、变迁的形式和过程,中国社会转型期中的社会失范,以及当前社会转型期的规范建设等问题。
第一章,主要阐述了规范形成的价值基础。首先论述了人类实践活动必须遵循的两个尺度:客体尺度和主体尺度。客体尺度是事物的本性和规律,主体尺度则是指人的需要和目的,也就是价值原则。价值本质上是一种主体性现象,“为我”是价值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但真正地实现“为我”而不是“害我”的效果,就必须使客体尺度与主体尺度、真理与价值相统一。其次论述了社会实践过程中的主体具有多元形式,不同形式的主体是以交往活动为社会存在方式。不同主体的交往关系形成的主体间性深化了对主客体关系的理解,也具体化了对价值主体性的认识。论文讨论了人们的价值创造活动和交往活动对社会规范的依赖性,也论证了所有规范都具有价值规范的意味。第三论述了人们创造价值的活动实际上也是人的对象化活动,人们将自己的活动对象化的产物就是文化,价值具有文化的向度。因此文化作为人为自己设置的程序,成为个人社会化过程的指南和准则,群体和社会自我整合的规则,总是与价值观念和规范有着密切的联系。
第二章,主要阐述了规范是人们交往活动的产物。首先,要对现实的人及其交往活动做以交代。现实的人是相对于抽象的人而言的,是指从事实际活动的人们。然而单个的人是无法进行物质生产实践活动的,就使得交往活动具有了自然必然性。同时论述了人类交往活动发展的三个历史阶段,以及由此决定的人发展的三个阶段。其次,论述了规范源于交往的需要。这种对规范的需要一方面来自于交往活动中的内在矛盾,另一方面个人主体需要规范的指引,规范是交往主体实现利益的调节器。社会共同体需要规范,因为社会共同体没有规范,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就难以维持。最后,在个人、社会共同体对规范需求的基础上,讨论了规范形成的具体途径,第一是社会大众生活的约定俗成;第二种是知识精英的文化创设;第三种是管理机构的设定制定。
第三章是文章的重点,主要是从静态的、横向的角度阐述了规范的本质、类型,以及功能。首先论述了规范的本质。在分析中西方学者对规范界定和研究的基础上,笔者对规范做了概念界定,并将规范与价值、规律和程序等相近概念做了辨析。认为规范本质上是一种社会化的共同标准,具有主体性,普遍性,共识性与公共性等特征。其次论述了规范的基本类型,将规范分为技术性规范、社会性规范以及人们向往、期望的一些理想化的“模范”。就技术性规范来说,可以划分为人在处理人自身与天然自然之间、与人体自然之间,以及与人工自然之洲关系的技术性规范;调整人与人之间的社会性规范包括习俗规范、宗教规范、道德规范、纪律规范、法律规范、以及制度等规范。紧接着,着重就各种类型规范的概念、特征、本质、产生发展,以及变化历程等进行了论述。规范的第三种类型是模范性规范,主要包含有典范人物,理想人格,以及价值理念等。最后论述了规范的功能。就个人主体来讲,规范是个人主体进行价值活动和评价活动的标准,同时对于个人主体还具有教化和型塑的功能;就社会主体而言,规范具有维护社会秩序、社会整合和教化的功能。
第四章,主要从动态的、纵向的角度阐述了规范的历史变迁及其根源。首先论述了规范的民族性和时代性。规范的民族性是规范在不同民族国家的独特性。笔者以在价值观念上有明显差别的中西方为对象,着重从技术性规范上,社会性规范中的道德规范和法律规范进行了比较论述。规范的时代性主要论述了原始社会中的图腾、禁忌,以及习惯等规范;自然经济时代的规范,其最显著的时代性特征就是等级性;现代工业社会的规范,体现出自由、平等、人本、民主、法制等特点。其次论述了规范的历史变迁根源,主要有:生活的常与变和规范的沿与革,新的生产能力的获得和力量对比格局的变化所引起的规范的变迁,新的交往方式出现所引起的规范变迁,以及在与外民族交往过程中,文化的影响所带来的规范变迁。最后,论述了规范变迁的形式和过程。规范变迁的形式有两种:替代性和融合型。本文以法律规范为研究重点,着重分析了法律规范变迁中的替代和融合。同时论述了规范变迁的一般过程,以及规范在变迁的过程中所呈现出来的复杂性。
第五章,立足中国现实社会,阐述了当代中国社会转型期中的规范问题。首先,论述了当代中国社会的转型。作者先对社会转型进行了界定,认为社会转型就是社会结构的转型,同时论述了社会转型中所伴随的规范变迁。进而,将视野对准中困近一个半多世纪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型,将这一漫长的转型过程分为四个阶段,逐一进行分析,并论述了四个阶段中人们价值观念的变化。其次,论述了当前中国社会转型期普遍存在的社会失范现象以及具体表现,并进而对社会失范的原因进行了剖析。最后,提出了当前中国社会转型期规范建设应遵循的思路:首先,规范建设应以民主协商和法治契约观念为基础。其次,规范建设应坚持价值导向和价值取向既区分又相结合的原则。第三,规范建设应坚持继承中国传统优秀的规范。第四,规范建设应借鉴发达国家规范建设合理经验。最后,规范建设应加强宣传教育,牢固确立人们的规范意识。
在唯物史观看来,规范是人们社会实践中交往活动的产物,是基于人们社会生活和交往中的需要而形成或确立的。“形成”体现了规范产生过程的自发性或自然性,“确立”则意味着是通过有意识的设计来制定和推行。不论是自发形成的、还是有意识制定确立的,都因为人们实践活动性质的多样性、活动领域的多重性以及由此产生的各种矛盾,需要不同的规范规约来予以化解。不同领域的活动需要不同的规范,这些不同性质、不同领域的规范林林总总难以胜数,但大致可分为三类:一是规约生产性活动的技术性规范,这类规范直接地服从于服务于提高效率和效益的目的要求;二是社会性规范,包括习俗、道德规范、宗教规范、法律规范、制度规范、纪律规范等。这类规范主要是规约人们的社会交往活动,是人们在进行各种社会交往活动时需要遵守的规范。三是通过社会精英的文化创造而形成,通过社会权威系统地教化而确立的,表现为社会意识形态的某种总体精神或基本理念,称之为“模范性”规范。本文正是围绕着人类实践活动中的这些规范,运用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理论和价值理论,探讨了规范形成的价值基础,规范产生的前提条件、规范形成的路径,规范的本质、具体分类和功能,不同民族国家和不同历史时代规范的特点,规范历史变迁的根源、变迁的形式和过程,中国社会转型期中的社会失范,以及当前社会转型期的规范建设等问题。
第一章,主要阐述了规范形成的价值基础。首先论述了人类实践活动必须遵循的两个尺度:客体尺度和主体尺度。客体尺度是事物的本性和规律,主体尺度则是指人的需要和目的,也就是价值原则。价值本质上是一种主体性现象,“为我”是价值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但真正地实现“为我”而不是“害我”的效果,就必须使客体尺度与主体尺度、真理与价值相统一。其次论述了社会实践过程中的主体具有多元形式,不同形式的主体是以交往活动为社会存在方式。不同主体的交往关系形成的主体间性深化了对主客体关系的理解,也具体化了对价值主体性的认识。论文讨论了人们的价值创造活动和交往活动对社会规范的依赖性,也论证了所有规范都具有价值规范的意味。第三论述了人们创造价值的活动实际上也是人的对象化活动,人们将自己的活动对象化的产物就是文化,价值具有文化的向度。因此文化作为人为自己设置的程序,成为个人社会化过程的指南和准则,群体和社会自我整合的规则,总是与价值观念和规范有着密切的联系。
第二章,主要阐述了规范是人们交往活动的产物。首先,要对现实的人及其交往活动做以交代。现实的人是相对于抽象的人而言的,是指从事实际活动的人们。然而单个的人是无法进行物质生产实践活动的,就使得交往活动具有了自然必然性。同时论述了人类交往活动发展的三个历史阶段,以及由此决定的人发展的三个阶段。其次,论述了规范源于交往的需要。这种对规范的需要一方面来自于交往活动中的内在矛盾,另一方面个人主体需要规范的指引,规范是交往主体实现利益的调节器。社会共同体需要规范,因为社会共同体没有规范,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就难以维持。最后,在个人、社会共同体对规范需求的基础上,讨论了规范形成的具体途径,第一是社会大众生活的约定俗成;第二种是知识精英的文化创设;第三种是管理机构的设定制定。
第三章是文章的重点,主要是从静态的、横向的角度阐述了规范的本质、类型,以及功能。首先论述了规范的本质。在分析中西方学者对规范界定和研究的基础上,笔者对规范做了概念界定,并将规范与价值、规律和程序等相近概念做了辨析。认为规范本质上是一种社会化的共同标准,具有主体性,普遍性,共识性与公共性等特征。其次论述了规范的基本类型,将规范分为技术性规范、社会性规范以及人们向往、期望的一些理想化的“模范”。就技术性规范来说,可以划分为人在处理人自身与天然自然之间、与人体自然之间,以及与人工自然之洲关系的技术性规范;调整人与人之间的社会性规范包括习俗规范、宗教规范、道德规范、纪律规范、法律规范、以及制度等规范。紧接着,着重就各种类型规范的概念、特征、本质、产生发展,以及变化历程等进行了论述。规范的第三种类型是模范性规范,主要包含有典范人物,理想人格,以及价值理念等。最后论述了规范的功能。就个人主体来讲,规范是个人主体进行价值活动和评价活动的标准,同时对于个人主体还具有教化和型塑的功能;就社会主体而言,规范具有维护社会秩序、社会整合和教化的功能。
第四章,主要从动态的、纵向的角度阐述了规范的历史变迁及其根源。首先论述了规范的民族性和时代性。规范的民族性是规范在不同民族国家的独特性。笔者以在价值观念上有明显差别的中西方为对象,着重从技术性规范上,社会性规范中的道德规范和法律规范进行了比较论述。规范的时代性主要论述了原始社会中的图腾、禁忌,以及习惯等规范;自然经济时代的规范,其最显著的时代性特征就是等级性;现代工业社会的规范,体现出自由、平等、人本、民主、法制等特点。其次论述了规范的历史变迁根源,主要有:生活的常与变和规范的沿与革,新的生产能力的获得和力量对比格局的变化所引起的规范的变迁,新的交往方式出现所引起的规范变迁,以及在与外民族交往过程中,文化的影响所带来的规范变迁。最后,论述了规范变迁的形式和过程。规范变迁的形式有两种:替代性和融合型。本文以法律规范为研究重点,着重分析了法律规范变迁中的替代和融合。同时论述了规范变迁的一般过程,以及规范在变迁的过程中所呈现出来的复杂性。
第五章,立足中国现实社会,阐述了当代中国社会转型期中的规范问题。首先,论述了当代中国社会的转型。作者先对社会转型进行了界定,认为社会转型就是社会结构的转型,同时论述了社会转型中所伴随的规范变迁。进而,将视野对准中困近一个半多世纪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型,将这一漫长的转型过程分为四个阶段,逐一进行分析,并论述了四个阶段中人们价值观念的变化。其次,论述了当前中国社会转型期普遍存在的社会失范现象以及具体表现,并进而对社会失范的原因进行了剖析。最后,提出了当前中国社会转型期规范建设应遵循的思路:首先,规范建设应以民主协商和法治契约观念为基础。其次,规范建设应坚持价值导向和价值取向既区分又相结合的原则。第三,规范建设应坚持继承中国传统优秀的规范。第四,规范建设应借鉴发达国家规范建设合理经验。最后,规范建设应加强宣传教育,牢固确立人们的规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