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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举借债务筹措资金是政府取得财政收入的重要途径,但同时也会带来一定的风险,有可能对经济的稳定与发展产生巨大影响。中国的政府性债务风险主要表现在地方级次,2010年末我国地方政府性债务金额总量达10.7万亿元,而到2013年中债务金额已攀升至17.9万亿元,近年来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引起了广泛关注,该风险有可能进一步推动中国经济的下行趋势。根据笔者在F县获得的数据可以发现,自审计署于2013年中开展全国范围的地方政府性债务专项审计起,至经济下行趋势愈发明显的2014年末,F县的地方政府性债务规模增幅显著,债务资金来源于以银行为主的各类金融机构、相关行业企业,甚至是自然人,一旦资金链断裂导致债务出现偿还危机,将对整个经济系统产生重大打击。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产生的首要原因在于地方政府对资金的焦渴。自1994年制定分税制体制后,中央及地方两级政府事权财权划分不均衡的问题一直未能解决,地方政府财政支出压力很大,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有限,无法解决这种压力,而在2015年新《预算法》生效前,地方政府直接发债的渠道是被牢牢控制的,只能通过各种融资渠道花样翻新的筹措资金,最终催生出地方政府性债务这一庞大、复杂、与国民经济方方面面紧密交缠的“畸形儿”,而这一“畸形儿”还得不到有效监管和偿还机制保障,进而形成了巨大的债务风险。在这样的情况下,理论界对地方政府性债务的重视程度将显著提升,对债务风险管理的研究也将不断升温,而目前对这一方向的研究仍存在较多空白。本文以对F县地方政府性债务进行清理甄别核查过程中取得的数据为基础,对F县负债总体规模、具体构成、资金投向、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的现状以及风险水平进行分析,结合国际实践经验,对F县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管理进行系统、科学的研究。从笔者核查过程中取得的截至2015年上半年的数据来看,F县多年来累积了规模超百亿的地方政府性债务,规模增长的速度惊人,于此同时还存在资金来源单一、债务账期以中短期为主等结构性问题,随着地方经济增长速度的放缓,偿还压力将进一步增大,进而提升风险水平。地方政府性债务具有盘根错节、与各类经济体及经济活动紧密联系的特点,极易发生逐级传导,有可能对国民经济的各个领域造成破坏性影响。以F县真实数据为基础对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管理进行研究,可以从理论方面提出新的分析问题的角度和解决问题的方法,有助于按照“疏堵结合、分清责任、规范管理、防范风险、稳步推进”的原则,建立“借、用、还”相统一的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机制,将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保持在可控范围之内,从而对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融资行为,对维持政府、金融机构及其他市场主体的稳定运行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