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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导师制,是近年来我国部分高等院校在借鉴国外高校教育和管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适应我国高等教育发展需要,探索在本科教育中培养出一批具备潜质的创新型高素质人才的一种新的工作机制。目前,各类高校实行的本科生导师制,确实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教育观念的变革和教育质量的提高。但是这种导师制还不是制度层面上的提高,还只是作为一种人才培养的模式在探索。由于它缺乏了制度的严肃性和约束性,导师制的工作就带有很大的随意性,因而并不能取得理论上和主观上所期望的效果。 本文以南京中医药大学为个案,对本科生导师制实施的现状进行调查分析;找出影响本科生导师制实施的因素,分析本科生导师制未能达到预期目标的原因:实施过程监控不够,缺乏明确的评价指标。因此,需要建立起本科生导师制实施评价体系,将本科生导师制的实施主体——学生作为评价的对象,以考察学生培养是否达到预期的目标来作为评价的主要内容。以此评价体系来规范本科生导师制的实施,对实施过程起到一定的监控作用。 培养目标决定了评价的内容和方式。本科生导师制实施评价是以本科生导师制培养目标为依据,对本科生导师制培养学生的个性发展和创新素质做出的价值判断。本论文在参考大量的文献资料对创新型人才素质的分析和界定,并结合了本科生导师制的培养目标,在确立和编排评价指标体系时,应用了“结构模块”的设计方法。将本科生导师制培养目标分解为个性塑造和创新素质二个方面。为此,设置成个性塑造模块、创新素质模块。个性塑造模块又可以分为专业素养模块、人文素养模块、品德修养模块、心理素质模块、个性发展模块。创新素质模块又包括了创新精神模块、创新人格模块和实践能力模块。在此基础上,对各模块进行分解细化,使其成为具体可测的,具有可操作化和行为化的指标。再采用特尔斐法、关键特征调查法来筛选指标,给指标分配权重,设计出本科生导师制实施评价指标体系。并对指标体系进行测试论证,修正和完善确定的评价方案。 本文主要是研究本科生导师制实施评价,研究内容只解决了完善导师制的部分问题。但是在研究过程还发现的其他问题,如导师的职责与工作内容不明确、本科生导师制的政策保障机制不健全或执行不力等,目前只能提出建议,并思考深入研究方向,为下阶段的研究提供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