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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随着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城镇用地快速扩张,农村建设用也表现出的“人增地减”的趋势,这些使得耕地保护面临着“双向挤压”的局面。在保障发展用地、实现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的双重压力下,各界都在寻求解决困境的途径。自2001年土地整理工作大规模开展以后,土地整理在经济发展与耕地保护中所起到的作用,社会公众有目共睹,这也使得土地整理成为了解决上述困境的一个重要途径而愈发受到国家重视。然而与现代意义上的土地整理相比,我国的土地整理方面的研究仍处于起步探索阶段,理论研究还有许多方面急需完善。土地整理工作中,人们的目光多投向土地整理工程设计和项目施工,对于效益评价关注过少。已有评价也多是针对土地整理单一效益所进行的,缺乏对于土地整理项目实施后的综合效益评价。土地整理在带来经济收益的情况下,有些项目的实施对地方景观生态环境也产生了一些难以消除的负面影响,带来了不好的社会影响。景观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短时间内难以看出成效,经济效益短期内更容易被认识的表面现象给人们带来了观念上的错误看法。土地整理的经济效益、景观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是统一的、不可分割的,经济效益是开展土地整理的动力,良好的景观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则有利于促进土地整理的良性发展,从而促使更大经济效益的实现。土地整理效益评价工作应当起到引导项目建设朝着利于三者协调发展的方向前进,追求综合效益的最大化。本文以奉新县两个已经实施的土地整理项目为例进行了综合效益评价的探讨,首先从土地整理项目效益评价的基础理论、效益评价的内容、评价方法着手,然后从经济、景观生态和社会三个方面选取了14个指标构建了一套适合奉新县的土地整理实施效益评价指标体系,并在此基础上确定了土地整理综合效益评价的等级标准。经过综合效益评价后,干洲冯川土地整理项目的综合效益得分为72.51分,综合效益评定为一般,宋埠土地整理项目综合效益得分为80.60分,综合效益评定为良。宋埠项目比干洲项目综合效益高出8.09分,其中经济效益高出3.76分、景观生态效益高出0.83分、社会效益高出2.37分。干洲土地整理项目作为奉新县实施的第一个土地整理项目,由于缺乏经验,整理工程实施的效果没有很好,宋埠项目在吸取了干洲项目的经验教训后,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