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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990年上海证券交易所成立以来,我国证券市场从无到有,得到了很大发展。但在这十余年的历程中,我国证券市场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市场波动频繁,投机性较强;同时,股票交易方式也十分单一,只能单边买进,现货交易之外的其他各种交易方式尚属空白,这对证券市场的长远发展显然非常不利。 因此,在解决我国股票市场诸多深层次问题的同时,如果引入一种制度安排,能完善股票交易方式,并在机制上有平复股市波动的作用,则显得尤为重要。 信用交易制度正是这样的一种制度。 信用交易的一个重要功能就是平抑股市波动,同时增加了股票交易方式,投资者不仅能在看多市场时买进,也可以在看空后市时主动卖空。 尽管信用交易是西方国家证券市场上广泛流行的一种成熟的交易方式,但在我国,人们却习惯性地将它与投机联系在一起,信用交易制度仍然被有关法律所禁止。 本文的写作目的之一就是从理论上详细分析信用交易制度与股市波动性的关系,明确指出信用交易制度与股市波动没有必然联系,相反,信用交易制度在机制上有平抑股市波动的作用。 本文的写作目的之二是初步设计我国未来信用交易制度的框架。在对美国、日本和台湾地区三种典型的信用交易制度详细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建立我国信用交易制度的模式和指导思想,并对未来信用交易制度的具体细节进行了设计。 本文的创新点也体现在以上两点。 本文地主要内容如下: 引言部分介绍了本文的写作目的、创新点及国内外的有关研究概况。 第一章探讨了信用交易的概念、益处和风险,并分析了我国的有关现状。 第二章详细分析了信用交易制度和股市波动性及股市投机的关系,对普遍存在的认为信用交易就意味着股市动荡和投机加剧的错误观点进行了澄清。 第三章则具体分析了美国、日本和台湾地区的三种典型的信用交易制度。 第四章对我国证券市场的信用交易制度进行了初步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