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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婚姻中的夫妻平等地位是基于个人人格独立的理念树立起来的。而夫妻双方地位的平等又决定了夫妻双方具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它引导着夫妻关系朝着稳定、和谐的方向发展。但在现实生活中,并不是所有的家庭都是幸福和睦的。在家庭内部之间,特别是在夫妻之间,违反法定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的关系的侵权行为也时有发生,这也成为了阻碍家庭正常发展的一个因素。因此,各国婚姻立法也为维护夫妻双方平等的权利和义务而介入,希望从法律规范的角度去预防、减少婚内侵权行为的发生。在我国,由于长久以来“宜粗不宜细、宜疏不宜密”的立法思想影响,现行《婚姻法》中对这种侵权行为有规制,但却并不完善。这也就造成在司法实践中,在处理婚内侵权行为时的得到的结果差距很大。因此,为了完善现行《婚姻法》,维护婚内侵权受害方的合法利益,促进夫妻关系的良性发展,完善婚内侵权制度,对作为民法特别法的《婚姻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文章本着应用的宗旨,除引言外分四个部分进行论述:第一部分对婚内侵权的一些基本问题进行论述,其中包括婚内侵权的概念、婚内侵权行为所具有的法律特征、婚内侵权行为的分类。并就婚内侵权行为中一些最为典型的行为进行了分析。第二部分是对我国现行法律对婚内侵权的规制方面进行论述。指出我国现行《婚姻法》在规制婚内侵权行为上有哪些具体的规定,以及我国现行《婚姻法》在规制婚内侵权这一问题方面所存在的缺陷。第三部分中对我国完善婚内侵权制度的必要性与可行性进行讨论。婚内侵权制度的完善,对完善婚姻立法、保护夫妻^格与家庭稳定有着非常深刻的意义。并指出完善我国婚内侵权制度在经济基础、思想基础、法理基础方面所具有的有利条件。第四部分为对构建我国的婚内侵权法律制度的立法建议。完善婚内侵权制度,应当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方面是对夫妻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定。这对界定一种侵权行为是否属于婚内侵权行为有重要的标准意义。另外一方面是应当完善婚内侵权的责任体系。第四部分中,在对立法提出建议的同时,并就相关立法建议的理由进行了简单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