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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基层民主管理是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基础。通俗的说,其主要包括村民自治和乡镇民主两个方面。相较于乡镇民主,村民自治的发展相对来说已比较成熟。我国村民自治的发起和推行,开启了农村村民自我民主管理的先河。因为它首次以法律的形式确立村民当家作主的地位,使农民被压迫、被剥削的身份一去不复返。所以说,村民自治可以认为是农村治理进程中的一个创举。但这个创举的开创并不是毫无根据的,它是村民自主的利益相关者-参与主体间因为利益矛盾和冲突而不断博弈的结果,由此可以说村民自治是伴随着各利益相关者间的相互博弈而产生的和发展的。然而我国村民自治前进的道路并非一帆风顺的,而是需要在不断地探索和实践中得以检验和确立。目前我国的村民自治仍然面临“乡政村治”的体制性难题以及“村财乡管”的利益分离的财政分离格局、村民选举中贿选现象日益严重(选举程序不规范)等一系列问题。针对村民自治进程中存在的问题,本文主要采用博弈论的方法对村民自治的各参与主体间的利益关系、利益冲突等现象进行分析,进而提出了实现村民自治良性和可持续发展的乡村利益整合机制。目前,对于村民自治中的博弈现象的研究仍然较少,更多的是对其发展历史和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的研究。所以对村民自治进程中参与主体间的利益博弈现象的研究,在某种程度上可以深层次的挖掘上述所说的我国村民自治过程中所面临的问题,进而针对讨论结果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对村民自治的发展提供具有参考性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