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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统筹城乡发展,实现城乡一体化的重要内容。由于我国长期以来发展不平衡的原因,基本公共服务在区域间、城乡间以及城市里均呈现非均等化的发展状态,其中,推进和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城乡一体化建设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逐渐提高,党的十七大、十八大和十九大报告都强调要加强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力度,虽然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了重大成就,但仍然面临着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较低,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差距大,基本公共服务深度不够等问题,人们对基本公共服务需求的快速增长与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的不平衡、不充分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新时代城乡发展必须首先解决城乡基本公共服务的均衡发展问题。因此,本文系统研究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问题,探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案,具有一定的意义。本文首先阐述了基本公共服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概念,分析了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理论依据,并对其必要性进行了归纳总结。其次,对我国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取得的成绩以及相应的问题进行了分析,主要从城乡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存在差异、城乡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发展不平衡、城乡社会保险服务不均衡、城乡基本就业服务不同步这四个方面阐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非均衡现状,并深入地分析了其原因,如“以经济增长为主”发展理念的制约、城乡二元结构及其供给结构固化、公共财政体制不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和评估监督机制不完善、农民诉求表达不畅等。最后,针对问题原因,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在指导思想和原则上要坚持落实新发展理念、“以人民为中心”思想、公平正义原则、“四化”同步原则、循序渐进原则,在制度体制改革上,一是破除以户籍制度为基础的城乡二元结构;二是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侧改革;三是深化公共财政体制机制改革;四是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督评估机制;五是畅通农民需求表达机制。最后还在推进农村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农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农村基本社会保险服务和农村基本就业创业服务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仅有利于提高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让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还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