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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人还是社会,都必须求发展。本文以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和唯物辩证法为依据,遵从事物发展的有序性、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的原则论述社会发展与人的发展之间的关系。 本文由四个部分组成: 一、关于发展与发展观。在人的活动范围内,发展是客观过程,同时又打上了主体的烙印。发展观,就是人们对发展的本质、目的、内涵和要求的总体看法和根本观点,是社会发展与人的发展的关系的集中体现。从发展的主体与发展的目的来看,发展观分为个人本位的发展观、社会本位的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三种。 二、社会发展与人的发展之间的差异。其差异是确立和贯彻新发展观的理论前提和基础,具体表现在发展的主体、发展的基本问题以及发展的基本方式上的不同。社会发展的主体是社会有机体,而人的发展的主体是现实的个人;社会发展的两个基本问题是物质生产力问题和社会关系问题,而人的发展的基本问题是人的需要与满足需要的现实条件之间的矛盾;社会发展的基本方式具有整体性、层次性和历史性,而人的发展的基本方式就纵向的结构而言是主体的主观状态与主体的客观状态在实践活动中的不断统一,就横向的时空而言,表现为连续性与阶段性的统一。 三、社会发展与人的发展之间的联系。正是社会发展与人的发展之间的差异性和相对独立性导致了二者之间的辩证运动,就其性质而言,可分为对抗性和非对抗性运动两类。在马克思的历史观中,虽然社会发展与人的发展间的关系在私有制条件下是对立的,但是资本主义社会为人的全面发展创造了前提与条件;同时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社会发展的最高目标。 四、在社会现代化进程中实现人的现代化。现代化问题是我国发展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