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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化进程不仅是物质经济与技术力量的演进,更是观念与文化的变迁。政府是具有行政职能和行政权力的机构,其行政指向、行政能力和行政成效,必然直接作用于社会生产力,从而影响着现代化的进程。无论从政府行政权力的本性,还是从道德现代化的角度来说,现代化进程都对政府行政提出了新的伦理要求,以德行政是政府确保行政合法性和提高现代化建设能力的要求,也是道德现代化的必然取向。另一方面,政府行政伦理在现代化进程中具有政治、经济和文化等特殊功能,也充分说明,政府行政伦理的完善和与此紧密相关的政府职能的有序运行,是推进现代化进程的有力保障;政府行政伦理的优化与完善,是推进现代化进程的基本需要。社会转型要求行政伦理转型同步,正如荷蒙(Michael M.Harmon)指出,面对现代变迁的社会,行政伦理必须有所调适,不能再以固守传统的行政伦理为满足,而应更进一步以达成社会公正为目标。这种转型的脱节在我国却还未能克服。具体表现在,现代化进程中政府行政伦理问题还较为突出,行政伦理缺失现象时有发生,诸如行政价值失衡、权责观念淡化、服务意识淡泊、权力投机行为泛滥、“政治作秀”大行其道、政府信用制度不健全等,与政府行政伦理失范相应的,是政府行政人员个体的行政伦理缺失。凡此种种,对公共管理事业的正义性和合理性构成了严重的挑战,其危害也是显而易见的,它会给国家政治、经济、社会秩序、社会风气和民主政治造成巨大的损害,甚至会使政府丧失群众的支持,给政府行政能力和政府合法性带来威胁,最终使行政目标难以实现,影响到我国现代化的进程。造成政府行政伦理失范的根源是多方面的,既可源于规范本身和体制方面的原因(包括行政体制存在弊端、行政体系不尽合理、职能权责不清晰、行政规范存在“真空”、行政权力的监督和纠偏机制失灵等)、行政环境等体制外影响,又可来自政府行政人员的原因。行政伦理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因此应从多角度、多方面综合考虑。勿庸置疑,政府行政伦理的建设必然涉及政府行政人员个体的行政伦理。现代化进程中我国行政伦理的基本目标包括:维护公共利益、执政为民,在公正价值优先的前提下促进效率,廉洁奉公、惩治腐败,恪尽职守、勤政为民等。在行政伦理建设的实际操作层面,要从外部控制和内在伦理制约两个方面着手。前者包括改革体制、创新机制、加强立法、强化监督等,后者的要旨在于提升政府及其行政人员个体的伦理道德素质,创新行政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