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赦宥制度在中国长期存在,人们很容易首先认为其是彰显皇权至高无上的代表,而实际上,其内蕴由多种因素构成,具有综合性的意义。赦宥分为赦免和减降两种情况,其中后者不如前者起眼,但是也不容忽视。
本文选取唐代赦宥制度为研究方向,因为在对待赦宥的思想方面,唐代宽严相济较为开明,在立法方面,法律条文严密而又宽平,法典被认为是历代法制完善的代表,其承前启后,在中华法系中具有极为重要的地位,再有,唐前期与后期的社会环境一个稳定,一个动荡,选取唐代作为研究,可以分析出赦宥减降制度在不同社会环境下的作用,因此唐代赦宥具有典型性的特征。笔者在文中致力于研究唐代赦宥中的减降制度,全文共分为导言、正文和余论三部分。
导言中又分三部分,首先交代了研究意义,与赦相比,降的颁布较为不规则,政治意义也没有赦那么明确,但是仔细剖析,“减”比“免”的实际意义更为重要,更值得探讨。(逻辑关系不明,前面说赦宥分为赦免和减降两种情况,)其次,前人研究成果,赦免制度有大量学者研究过,不能说是新鲜课题,但是绝大部分学者或者将赦宥制度整体分析,或者就大赦详细分剖,而对减降与赦免的对比研究方面,还可以进行更深层次的探讨。最后,是本文论述赦降及其关系的依据。
正文分为四部分:
一、唐代各类赦宥制度名目的源流。此部分主要是对赦宥制度渊源稍加考证,并且根据《唐律疏议》对赦宥制度分类为“赦”、“降”、“虑”三部分,由于赦免和虑囚研究成果已经非常详细,本文只在此略述,重点放在第二部分的“降”上。
二、对赦宥中“降”制度的名目、颁布方式、颁布原因的论述。此部分从降的多种组成部分的提炼开始,对降的颁布形式作了介绍,使用表格对降的原因进行分析,并且与赦做了对比。
三、分析降的效力,使用《唐律疏议》和《唐六典》作为分析依据,赦宥与减降对五刑及五刑之外的附加刑赦免的轻重程度不同,旨在证明“降”之存在,具有实际作用。
四、论述降的意义,从古时赦与非赦之争开始,对唐代的减降制度作出评价,指出减降是调和赦与非赦的最佳方式、是硬性规定中的弹性调节,降中的虑囚还具有监察断狱功能。
余论参古酌今,提出减降制度于现实之意义。构建和谐社会可以合理利用减降制度。我国在建国后没有实行过大赦,七次特赦后也再没有任何赦免。而减刑和缓刑与减降制度暗合。文末,笔者提出了利用赦宥减降制度中的既往不咎原则,消除刑罚执行后负面影响的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