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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章程是大学办学治校的纲领性文件,是对大学的属性使命、发展目标、组织及其成员、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等做出规定的“大学法”,是大学依法治校的重要依据。本文以《2016中国大学评价研究报告》公布的我国师范大学排行前30名中已正式颁布施行的21所地方师范大学章程文本为研究对象,选取分别体现地方师范大学的“组织属性、使命责任及大学定位”、“师范生培养目标”及“为地方基础教育服务”等三组特征词,对地方师范大学章程文本的师范性话语进行解读分析,以期从中发现地方师范大学对师范属性及教师教育的认识、态度及治校选择。 本研究发现:地方师范大学章程文本对师范性话语虽然呈现主流性关注,但章程文本同质化问题严重,存在对师范性价值认同度、师范生培养、为地方基础教育服务的关注度不高以及办学定位盲目攀高等问题。致使地方师范大学章程出现问题的原因主要是:处于转型期的地方师范大学在综合化办学趋势下动摇了对教师教育核心使命的坚守,弱化了对教师教育的专注与投入,忽视了为地方基础教育服务的社会责任。基于上述研究结论本文提出:我国地方师范大学在一流大学建设的热潮及大学热衷于综合化功利性排名的趋势下必须坚守教师教育使命,加强教师教育专业化建设,并通过完善和强化大学章程中的“师范性话语”以彰显教师教育的办学治校指导思想,守持教师教育的属性使命并据此办学治校育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