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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为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动力。而工业用地作为实体经济的载体,对于工业经济的发展起到基础性的支撑作用。但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深入和人口数量的持续增长,资源紧缺与社会发展的矛盾日益突出,而长期以来支撑我国工业快速发展的粗放低效的用地利用方式难以为继。近些年,国家不断出台促进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指导政策,各地区也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多样化探索,但对于工业用地供应政策契约的创新选择机制却鲜有研究。新制度经济学认为制度的创新和契约的重新制定都是基于对降低交易费用的追求,基于此,本研究运用交易费用理论和契约理论等制度经济学相关内容,提出引入交易环境这一概念探究外部环境对于工业用地供应的交易费用影响,同时针对工业用地供应市场中的交易主体的行为选择进行探究,构建契约视角下的工业用地供应制度创新的分析框架。通过对各地区现有工业用地供应制度改革政策实践的梳理总结,并以上海市和南通市为典型案例研究区域,解释工业用地供应制度政策创新和选择的机理。研究结果表明:(1)交易环境作为一个持续变化又相对稳定的外部环境,是包含若干影响交易费用的外部因素的有机整体,进而对契约利益主体的行为选择产生影响。(2)工业用地供应过程契约选择的交易环境主要包括:正式制度、地区资源禀赋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影响契约选择的正式制度包含土地产权制度、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制度、税收制度和已出台的工业用地相关政策法规。土地产权制度确定了地方政府作为工业用地一级市场供应主体的地位,激励地方政府通过工业用地的配置促进地区经济发展;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制度影响了工业用地供应交易第一阶段获取工业用地的交易费用,严格的利用计划激励着地方政府对于建设用地的节约利用;1994年后的分税制形成了从中央到地方层层分成的税收制度,使增值税具有了“地租”的性质,地方政府通过供应工业用地获得企业的长期税收,对于地方政府的招商引资起到了激励作用;而关于工业用地供应的制度性政策则决定了地方工业用地供应契约的具体结构框架,这些正式制度规定的供给对于地方政府的工业用地供应制度选择实践起到了重要的约束与激励作用,主要包括:供应方式、供应年期、土地价格、非土地要素投入的指定和供后监管几部分。地区资源禀赋主要涉及规划内的建设用地供应指标,而供应指标的稀缺程度影响着工业用地使用权交易的交易费用;影响地区投资环境和企业选址的经济发展水平因素主要是交通条件、水电网供给的基础设施建设水平等基础设施条件以及地区劳动力质量水平等。(3)交易环境明确了工业用地供应制度创新和契约的选择的制度约束和交易主体的利益取向。在此框架下交易双方在根据有限理性和存在机会主义倾向动机情况下,考量资产专用性、不确定性等交易维度和工业用地前、中、后几个阶段引起的交易费用。由此,在当前交易环境下理性选择契约的创新安排以降低交易费用。基于上述研究成果,对于完善工业用地供应制度,进一步提升工业用地利用效率提出建议:(1)中央政府应避免“一刀切”决策,为地方工业用地供应政策预留较大的弹性空间,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对于地区发展的信息优势,以期促进地方工业水平的提升和整体经济的发展。(2)国家应进一步完善工业用地利用的相关配套制度,主要包括工业用地的退出机制和工业用地租赁权融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