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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产重组的税收制度一直是税法体系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因此,2008年以来对此制度的改革成为财税界关注的一个焦点。我国现行的相关制度比较简单零散,此次改革拟建立起一套系统全面的企业资产重组税收制度。企业资产重组的税制的研究是一个复杂庞大的课题,本文仅就在此次改革征求意见稿中出现的三个问题进行研究分析:资产置换的税收政策是否应规定在企业重组中、是否应引进对三角兼并的税收政策、企业分立税收政策的完善。希望通过对这三个问题的研究能为此次企业资产重组税制的建设提出一些建设性意见,使这一制度建设的更加完善。因为我国在企业重组税制方面起步比较晚,制度建设方面欠缺的也比较多,所以在此次改革中多借鉴了制度比较完善的美国与欧盟的相关做法。本文在讨论上述三个问题时主要运用比较的方法,以美国法的规定为参照,按照“美国规则——规则背后的原因——中国规则——中国国情——笔者意见”的思路进行研究。本文共分三章。第一章研究的问题是资产置换的税收政策是否应规定在企业重组中。首先,说明资产置换规则不应放在企业重组税收制度中的理由;然后,介绍美国资产置换税收制度中的基本规则,并分析免税资产置换背后的原因;再次,对我国资产置换的法律规定与实践环境进行介绍分析;最后,提出对资产置换税收制度的建议。第二章讨论我国是否应该引进三角兼并的制度。首先,介绍美国法中什么是三角兼并,与三角兼并相关的规则,以及三角兼并的规定有什么样的意义。其次,分析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得出我国法律环境下也有对三角兼并制度需求的结论。最后,对我国建设三角兼并制度提出若干建议。第三章对企业分立中的税收制度进行研究。首先,介绍美国法的规定。对免税分立的定义、免税分立的条件、税务处理、发展趋势等进行介绍。然后,介绍我国法律对“分立”“特殊重组中的分立”的定义与其它规定。最后,提出对我国企业分立税收制度建设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