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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书法美学思想重本源、重艺术审美、强调书法的精神寄托,追求书法的哲学境界。其美学发展有着清晰的演变规律,从道德束缚走向艺术审美,进而转变到强调创作主体“意”的表达和性情的解放,最后走向禅宗的静穆,回归理性的反思。本文通过明代书家对书法的研究,充分挖掘明代书论及前代书论,探讨明代书法美学思想发展的自身规律,并将其置于中国哲学文化的背景之下,从经验到哲学,从书写法度到审美追求,从道德到生命关怀,以确立明代书法美学在三千年书法史上的坐标,并试图构建明代书法的知识谱系。本文在研究中,着重考察每一个阶段的书法美学思想及其特点,并兼顾到问题的复杂性,以揭示此阶段书法美学思想存在和发展的意义,进而构建属于明代书法美学自身的知识系统和框架。全文共分为六个部分:第一章整体考察了明代书法美学思想发展演变的基本概况。本文主要从哲学文化、审美范畴等视角来考察明代书法美学思想的历史演变轨迹,并以明代文艺思潮的发展作为参照,按时间发展顺序,把明代书法美学思想划分五个阶段,并分析了每个阶段的书法美学特征,提炼出此时期的书法美学范畴,深入探讨美学范畴的内涵与外延,以及此范畴的具体表现,最终梳理出明代书法美学思想的发展历程及其主要特征。第二章分析了明初“寓理于书”书法美学观念的成因和表现。明初程朱理学作为官方思想,书法的理学色彩得以强化,书法成为理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体现礼法的工具。明代初期的书法继承了元代回归晋唐的复古路线,赵孟頫的书法则视为学习晋唐书法的桥梁,故而赵孟頫的书法地位在明初并没有受到影响。受程朱理学的影响,朱熹的书法观念成为了理学批评的标准之一,以中和之美作为书法的评判标准,限制了书法艺术性的发挥。本章分析了在理学的影响下,书法的三种外在表现形态,即强调“书品即人品”的伦理学价值;强调性情之正;强调书法载道的社会功用。明代初期书法的社会功用,书法的展示效果附着于文字的应用,即台阁体书法,由于台阁体书法代表着庙堂士人的审美旨趣和帝王的价值标准,决定了书法的社会属性。在此基础上分析了明代台阁体文风、皇权制度对台阁书家审美旨趣和心态的影响。第三章讨论了明代复古主义思想对书法美学思想的影响。分析了明代复古主义的诗文主张对王世贞书论的影响,王世贞“以古雅论书”,并以魏晋书风作为古雅的理想标准。以高举复古主义为代表的书家,推崇“二王”的正统地位,使得晋唐名家的书法传统很好的在明代中后期延续下来,开创了明代帖学书法的新局面。可见,重视本源,深察前代书法之流变,融会晋唐书法的帖学传统,依然是明代书家的历史担当。本章分析了王世贞“以古雅论书”的三个理论形态,即古雅的审美境界;书法的形态与古雅的关系;反对俗书。探讨了王世贞古雅书法的理想标准和评判标准,进而讨论了王世贞对赵孟頫、祝允明书法的评价立场。最后,分析了晚明赵宦光对“格调”说的继承和发展,以及“格不古则时俗,调不韵则旷野”“晋法藏于韵,唐韵拘于法”的理论内涵。在此基础上,分析了在新的社会条件下,如何延续书法的历史文脉问题。第四章论述了明代吴门书家群对宋人书法的学习及对“意”内涵的挖掘。本章以宋人的“意”为切入点,深入地考察了吴门书家对“意”内涵的深入挖掘,以此来探讨吴门书家的书法史学观。祝允明深察前代书法之流变,重视本源,他曾批评世人学习书法“不察其祖宗本貌”,为了防止书法脱离传统,祝允明提出了“沿晋游唐,守而勿失”的书法观,正是明代中期以来,书家“深察前代书法之流变”,故而避开了明代初期重形质而轻神采的书法观念。明代的吴门书家群虽然“重意求韵”,但是他们却将宋人书法中的“意”与晋唐书法中的“韵、法、逸”相勾连,追求尚雅的审美境界。本章还着重论述了吴门书家的学古求变的时代背景,分析了“重意求韵”思想对明代后期书法的影响,分析了晚明董其昌与王铎对晋韵的强调,董其昌首次确立以“韵、法、意”三个概念来区分晋、唐、宋三代书法的审美取向,确立了自己的书法史观,在书法创作上,他以晋韵为宗,唐法为径,宋意为新,形成了自家面貌。王铎则将晋韵直接等同于“二王”书风,认为“书不宗晋,终入野道”,视晋人书法中的“韵”为最高审美境界。第五章考察了阳明心学对书法美学的影响。明代中期以来,受心学的影响,书家开始强调书法中的艺术性,行草书开始朝着个性化的方向发展。书法能够传达出人的性情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徐渭已将书法视为自己生命的表征,在他那里,书法即是生命,并成为了他的精神寄托。徐渭以书法再现“真我”,把书法的笔墨形式与生命精神统一起来,将艺术的生命精神赋以人格化的生命关怀,与庄子哲学相通,去体悟生命的美和道德的善。晚明个性化的书风实因书家真情的注入,书法的达情功能已变为主导因素,心学在此过程中提供了文化支撑。本章讨论了情感是书法的本质要素,分析了情感得以释放的内外环境,以及阳明心学对情感的体认。强调了情感的自然状态是书法得以发展的最佳状态。分析了书法的形态与性情的相互关系,指出了书法的根本特征是表现人类情感的真实性。同时,讨论了“真”的三种理论形态,即“真我”观念,人格化的生命关怀,以及书法与中国哲学“精、气、神”的依存关系。第六章分析了晚明禅宗思想对书法的影响。中国书法的演进过程需要文化传统的支撑,书法艺术的传统根基于文化传统,哲学作用于书法,不仅可以影响到书家的思维、认知方式和接受心理。有时,哲学的新变会为书法的创新提供文化的支撑。然而,书法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艺术,它不仅需要技法层面的支撑,还需要技进乎道。书法的审美境界基于书法的形式而归于文化。晚明的董其昌以禅喻书,在书法上主张顿悟,化解了书法的诸多难题,他以禅境为书境,追求魏晋书法中“古淡”的艺术效果,将“淡”视为一种人生境界,一种人格精神的表现。在书法上实现了自我超越,开启了晚明书法艺术的新潮流。本章分析了“古法”传统在晚明的延续问题,提出了“悟”的重要性和迫切性。论述了书法的审美境界与禅宗的密切关系,以及庄禅思想对书法的影响。分析了董其昌在此时期如何运用禅宗思想进行书法的转化。分析了董其昌书论中“生”的两个理论层面,一为技术层面,二为审美层面。结语部分总结全文,从道德品格、技法品格、审美品格、哲学品格四个层面对明代书法美学思想进行了概括。本文对明代书法美学思想的内涵及发展过程中表现出来的理论形态,进行了重新梳理,用共时和历时相结合的方法深入挖掘其理论价值,通过创新研究观念,揭示了明代书法美学思想与道德、技法、审美、哲学的互融共存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