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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结构是指公司控制权与剩余索取权的分布与匹配状况,其具体含义包括股权集中度、股东属性等构成要素。股权结构是公司治理的基础和重要的影响因素,它影响到公司治理的整个制度安排情况;股权结构影响公司的治理行为,进而改变公司的绩效和市场价值。在影响治理结构的诸多因素当中,股权结构的具体特征是决定公司治理结构和效率的根本性力量。股权集中程度会直接影响到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股东与经理人员之间、股东之间以及股东与其他(包括债权人在内)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在股权高度分散的公司中,单个股东只持有很少的公司股份,任何一个单个的股东都不具备动力去监督经理人员的行为,因此,“搭便车”成为各方博弈结果的纳什均衡,从而导致了高昂的代理成本;相反,在股权高度集中于单一股东的公司中,大股东具有绝对的控制,相应的大股东掠夺小股东以及其他债权人的利益行为,则构成了该公司的公司治理主要矛盾。股东属性同样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具有深远的影响。具有不同投票权的股票,其定价存在重大的差异;不同性质的股东,亦会导致不同的公司治理行为。最为典型的就是国有股东与私人股东之间行为具有巨大的差异。由于中国特殊的历史背景和改革方式,中国上市公司逐渐形成了其畸形的股权结构,集中表现为一股独大、国有控制、缺乏股东竞争、公司控制权的市场缺位、股份的非同质性等一系列问题,进而导致了严重的内部人控制和大股东掠夺等公司治理不善,严重制约了公司制度的完善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本文是以对股权结构和公司治理之间的关系的理论分析为基础,通过对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实证研究,揭示我国股权结构对公司治理机制的作用方式,以非流通的国家股作为第一大股东的畸形股权结构是导致我国上市公司治理非效率的重要原因。并且得到了如下启示:目前在我国的国情之下,如果把上市公司的股份筹码在一定程度上锁定于民营企业、集体企业和其他法人股东手中,将会形成一种较为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改善我国上市公司的治理效率,能够对公司业绩提高起到积极的作用。为了改善我国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状况,提高公司治理的水平,应当适度地减持、转持国有股,大力支持培育机构性投资者,建立多元化投资主体的投资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