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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对裁判解释的一般理论问题进行了研究。文章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从实践中法律解释的概念和特征入手,对目前我国学者们对法律解释、司法解释和裁判解释的概念界定进行了比较分析;
第二部分剖析了裁判解释的特征,即法律拘束性、个案针对性及相对客观性等;
第三部分从分析法律语言的模糊性、社会生活的复杂性以及法律渊源的局限性入手得出法官在审理案件时对法律进行解释是必然的这样一个结论;
第四部分对裁判解释的正当性作了论证并指出法官在解释法律时应当遵循的原则,最后对我国裁判解释的现状进行分析,构想了完善裁判解释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