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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施行。我国反家庭暴力终于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家庭暴力的受害者不再求助无门,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来武装自己、保护自己。不得不说《反家庭暴力法》的出台,对于我国反家庭暴力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笔者在欢呼之余,仍略感缺憾。《反家庭暴力法》虽然明文规定了对家庭暴力中施暴人的惩处办法,但是对受虐人因不堪忍受家庭暴力,进而发生以暴制暴行为,尤其是受虐妇女杀夫行为的惩处办法仍未提及,导致司法实践中对该类犯罪同案不同判,相似的情节,却出现大相径庭的判决。笔者通过对一起争议较大的李某杀夫案的解读,针对该类案件的特征及现状,讨论我国在处理类似案件时所存在的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完善建议。本文共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受虐妇女杀夫案件的分析与研判。介绍李某杀夫案的基本案情及判决结果,归纳本案的争议焦点并对案件进行评析,进而归纳该类案件的特征及量刑现状。第二部分:受虐妇女杀夫案件的特征及现状研究。通过对受虐妇女杀夫案件的特征及司法实践中对该类案件的认定,结合当前对受虐妇女犯罪明显重刑主义倾向,引出案件所蕴含的理论问题。第三部分:受虐妇女杀夫犯罪量刑轻刑化的理论研究。通过研究受虐妇女综合症、正当防卫、期待可能性等理论在案件中的理解与适用,探讨受虐妇女杀夫案件轻刑化之可行性。第四部分:受虐妇女杀夫案件轻刑化及其制度构建。从受虐妇女杀夫案件轻刑化的合法性、合理性、民意性方面入手,结合反家庭暴力法制定的初衷来寻求其理论依据。进而从立法层面与司法实践中构建受虐妇女杀夫案件轻刑化的制度依据和实践模式,以期为今后类似案件的解决提供一定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