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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政府作为我国政府系统内层次最低的政权组织,具体负责将国家和上级政府的各项政策指示落实到位,直接面向农民群体;同时,也负责将广大农民群众的真实需求反馈给上级政府。因此,基层政府是国家和政府联系广大农民群众的重要枢纽,在我国行政管理体系中占据着极其重要的位置,在农业现代化、农民增收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基层政府职能发挥优劣,不仅影响到到农业现代化的实现,而且影响到国家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进程。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持续聚焦“三农”问题,提出要“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保持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经济发展决定上层建筑,农业供给侧结构体系的改革必然会要求我国基层政府职能作出相应转变。本文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理论、政府职能转变理论、服务型政府理论、农业现代化理论等理论基础,通过分析基层政府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职能转变情况,发现其仍旧存在转变不到位的现象,主要表现为市场监管职能仍旧存在着“缺位”“越位”现象;公共服务市场化动力不足,对重点领域关注不够;农业供给政策质量不佳,且缺乏相应资金支持;综合运用多种管理手段的能力较弱,仍以行政手段为主等,无法完全对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基本诉求做出恰当地回应。因此,基层政府职能接下来该如何突破现有困境并实现进一步转变,从而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造优质的环境,是我们应当关注的问题,这也正是本文立意的基础。针对问题所在剖析其背后的原因,本文提出了应继续加大简政放权力度,优化基层政府治理结构;提升公共服务行政理念,改善基层公务员管理机制;完善公共政策制定程序,加强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完善财政支出机制,发挥人大监督作用;培养基层政府法治思维,提升综合行政能力,从而实现我国基层政府职能进一步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