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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政,在西方,就是以宪法为基础控制政府权力。宪法是一种社会契约,人民通过宪法形成一种公共的契约,明确了政府权力的界限,保障了公民权利的行使,用宪法规范的方式运做国家的权力。在中国,学者对宪政的认识角度不同,但普遍将民主、民主政治视为宪政的内涵要素。可见,在西方,宪政与共和紧密联系,在中国宪政则是更多与民主融合在一起。孙中山的宪政民主思想,更多的是在中国语境下来探讨政府权力的限制。在其著述中,民主一词更多地体现孙中山人民主权,直接民权的思想以及人民自治的政治主张。共和则是孙中山在民主基础之上的政体设计,“人民主权”思想是孙中山共和思想的核心意义。 本文基于此,从政治学角度探讨孙中山的宪政民主思想的渊源、内容、特点以及其的宪政民主思想的当代价值。本文首先介绍论文研究的意义、方法和创新点。其次,对孙中山宪政民主思想的理论渊源进行探讨。孙中山在总结了西方著名思想家卢梭的“天赋人权”、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等理论思想的同时,不断从欧美的宪政实践中汲取有益养分,特别是美国的宪政体制中的“三权分立”的体制,进步运动中的“自治”实践,奠定了孙中山宪政思想的基础,在此基础之上,孙中山从中国传统的思想和体制中获取灵感,攫取了民本思想中的“民主、平等”等有益成分,将中国的考试、监察制度融入到西方的“三权分立”构架中,构筑了他的“五权宪法”。再次,着重研究孙中山宪政思想的内容及其特点。从孙中山的“五权宪法”、“政体国体”、“党国思想”几个方面展开,试图从政治学角度详尽的再现孙中山的宪政思想。并以此为基础,总结其宪政思想的特色。最后,是本文的发展篇章,研究孙中山的宪政思想的当代价值。虽然孙中山的宪政思想存在一些瑕疵,但是其恢弘的宪政蓝图,对于当今的宪政建设仍具有重要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