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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温克族自治旗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是全国三个少数民族自治旗之一。2003年鄂温克族自治旗制定颁布了《鄂温克族自治旗民族教育条例》,2011年针对条例个别内容进行了一次修正,但现行《条例》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无法满足现阶段鄂温克族自治旗少数民族教育发展的需求。受教育权是公民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少数民族受教育权是公民权利保障中十分重要的一点。在国家越发重视民族教育的背景下,保障少数民族受教育权最有效的方式就是对民族教育进行立法。《鄂温克族自治旗民族教育条例》是该民族自治地方对区域内民族教育的立法保护。研究鄂温克族自治旗的民族教育立法,是基于鄂温克族自治旗作为民族教育立法的最直接参与者,其民族教育立法成果在该区域内对少数民族受教育权的保护是直接的、最具有现实意义的。对《鄂温克族自治旗民族教育条例》进行研究,不仅切合国家发展政策,更能推进少数民族教育立法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从实践中发现问题,通过完善使《条例》内容更具体,更能切合自治旗民族教育的发展需求。通过对《鄂温克族自治旗民族教育条例》的完善进行构思,从中发掘保护民族教育的有效手段。对民族教育立法进行研究,对推进民族教育立法理论与实践的发展、保障少数民族受教育权的平等实现有着深刻的意义。本文在研究《鄂温克族自治旗民族教育条例》的基础上,重点分析其存在的问题,在激活少数民族教育自身活力的同时,对保护其区域内少数民族受教育权问题提供一些新思路,也对自治旗民族教育立法的发展提供一定的参考价值。本文共包含五个部分:第一部分,首先明确了本文的研究背景是基于《鄂温克族自治旗民族教育条例》是保障鄂温克族自治旗民族教育发展最直接的方式,通过研究《条例》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完善的建议,有助于推动鄂温克族自治旗民族教育的发展,其次简略叙述论文撰写运用了文献研究法、跨学科研究法等研究方法并对本篇论文所提出的创新点进行明晰。第二部分,从《鄂温克族自治旗民族教育条例》的制定与颁布过程着手,分别分析《鄂温克族自治旗民族教育条例》的制定背景、制定依据以及该条例的主要内容,为整篇论文奠定理论基础。第三部分,重点分析《鄂温克族自治旗民族教育条例》存在的对鄂温克族文化传承教育重视程度偏低、对民族职业教育规定不完善、边远地区师资力量略薄弱、奖惩条款可操作性较低以及《条例》实施过程社会监督作用未完全发挥的问题。第四部分,针对问题分析其成因,主要在于立法理念稍显片面、受传统教育价值取向影响、边远地区教师待遇有待提升、奖惩条款规定过于原则化以及缺乏社会监督意识。第五部分,针对《鄂温克族自治旗民族教育条例》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建议,包括增加鄂温克族文化传承教育内容、细化民族职业教育的相关规定、完善边远地区教师待遇机制、明确奖励性条款的设置与法律责任以及激发社会监督活力五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