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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证券市场属于“新兴加转轨”的市场,从市场建立开始,政府干预色彩就非常浓厚。政府证券监管权力的行使具有全方位和多层次的特点,根据“强化市场型政府”理论,这种干预是必要的。但随着政府干预的进一步增强,市场效率和活力也受到一定程度的损害,弊端逐渐暴露。目前我国证券交易所和证监会的监管权限界定十分模糊,这导致了证监会的权力过分膨胀,不但影响了证券交易所自律功能的发挥,也使得证监会自身不堪重负,监管效率下降,无法承担起维护证券市场秩序的重任。根据各国的实践经验,充分发挥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功能对于完善证券市场的监督体系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而对于我国这样一个没有自律传统的证券市场而言,在证券业迅猛发展的今天,及时发挥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功能更显得尤为必要。
本文采用概念阐释法、比较分析法,全文分以下四章:
第一章是我国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的困境的总体概述,介绍了自律监管的概念和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的法律基础,分析了自律监管相对于政府监管的特点和优势,并且阐述了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在我国的发展历程和当前困境。
第二章具体分析了自律监管在我国交易所中困境的原因,分为外因和内因两方面,外因是证券交易所与证监会之间的权限不清,有三种表现,背后的深层原因是交易所的设计和成立均由政府一手推动,由此产生了证监会一权独大,交易所自律功能发育不良。内因则是交易所自身在监管权力配置和组织形式上的缺陷。
第三章以德国、英国和美国三个在交易所自律监管方面较有代表性的国家为例,介绍了政府主导型、灵活型和合作型监管三种不同的证券监管权力分配模式,并结合国际证券监管委员会组织的文件,归纳出发达国家在交易所自律监管方面的两点成功经验。
第四章则从交易所的外部环境和内部配置两个角度,提出了完善我国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功能的方案。外部从改善立法司法入手,分清交易所与证监会两大机构的权限并且协调各机构的相互关系,内部改进措施分指人事任免、处理权力、上市交易和组织形式四个方向。双管齐下,希望能为我国交易所自律监管职能的充分发挥提供一些启示。